当然可以的哦!看上去像出租房,但实际上里面的东西又怎可与它相比。保障房只是在房屋结构上有点区别,这个是可以用过设计弥补它的缺陷的。材料当然也是凸显气质的传递者,这个也很重要。后期你的家具也能体现你的品位。
全部5个回答 >廉租房装修后可出租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49****2247 | 2019-09-23 15:26:18-
157****0716 廉租住房租赁期限为一年。已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上年度家庭收入情况,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对其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在核定之日起30日内退出房屋,拒不退出的,由产权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退房。
不得申请廉租房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2019-09-23 15:26:37 -
144****6583 公租房五年内你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而且不允许你在出租,如果被查出国家有权收回房屋。 2019-09-23 15: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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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404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因此,公租房不能出租,转租。
2019-09-23 15: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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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及《辉县市市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辉政[2007]52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08年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调查工作将全面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障方式:租赁补贴 二、调查对象范围:城市规划区内百泉、城关、孟庄、胡桥四乡镇、办事处所辖的城镇居民。 三、调查对象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一年以上;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9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或未购买经济适用房; 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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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要取决于租客的态度。租客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或者为了拿到正规租金发票(要去税务部门代开),在签约时都需验看出租人的房产证原件,以从法律文件上确认这房是你的,他是在与产权人签约。若遇到其他不严谨、或不介意这事的租客,也许你的出租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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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在出租房子时需首先判断自己的房子是否符合出租条件和要求。具体的判断标准可以总结为:产权清晰,无纠纷无隐患;非违章建筑;没有抵押或是有抵押但经抵押权人同意。一、我的房子要出租,着重看哪些方面?1.产权清晰,无纠纷无隐患2.安全,非违章建筑或危楼3.房子没有抵押,或者经过了抵押权人同意即可4.房屋不危害租户健康二、出租房屋需具备哪些条件?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1.有合法的房产证件或房屋权属证明。在出租房屋时,无论是委托中介还是房东直租,在签租房合同时都要出示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如央产房,公司产权的房子,要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2.共有产权,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实。若房产的所有权为多人,如房产证上写的是兄弟俩的姓名,那么一方在出租该房子时,应征得另一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署同意声明书。另外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签署的租房合同是无效的。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征得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当所出租的住宅类型房产作为商业用途时,尤其是租客需要注册公司,应当征得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在委托中介时,附上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证明。4.房屋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当房屋已成为危楼或不能正常使用时,不能出租。房屋为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应当特别注意。5.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时,应获得经房管部门同意。三、不得出租的房屋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不具备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权属证明的房屋。即产权模糊,没有拿到房产证或其他可证明房屋归属权的材料或文件。2.凡新建住宅,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和未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的房屋。对于新建住宅,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综合验收,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出租。3.产权属于二人以上共有的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多人共有的房产应取得所有产权人的同意后,才能正常出租。4.廉租房、房管部门的公有房屋或是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房屋。法律明确规定廉租房不能出租,房管部门的公有房屋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有规定的也不能进行出租。5.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因各种原因被抵押的房屋要出租之前,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能进行。6.未经国家规划部门批准的违章建筑或是私自建造的无证房。违章建筑因其没有经过国家规划部门的批准和验收,存在着如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是不能进行出租的。7.有倒塌危险的破旧房屋或是临时性建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得进行出租。危房因不符合安全标准,所以不能出租。8.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都会表明房屋使用性质。随意改变使用性质,比如未经批准将住宅用途的房屋进行商业活动,都是不允许的。9.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即房屋产权不明确,比如亲人离世留下来的房产,没有过户或完成分割的情况下,房屋产权不明确不能进行出租。10.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以上就是《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房屋出租的若干规定和限制。作为房东,要了解自己的房子能否出租,出租时需注意哪些事项或者办理哪些相关手续。作为租客,在选房时也应擦亮双眼,看看房子是否存在以上不允许出租的情况,避免在租房后发生纠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来源:《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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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居住。《廉租房保障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退休不属于违反上述规定,可以继续居住。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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