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面的条件即可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全部3个回答 >廉租房要每年申报吗?应该怎么办呢?
151****2946 | 2019-09-23 13: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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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125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2019-09-23 13:19:07 -
138****0740 以北京市为例,公租房是需要每年审核的,而且除年度复核外,在补贴领取期间,住房保障部门将定期对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年度复核时,对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要全面复核。
而且依据《关于简化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签约入住前、租赁期间以及租赁合同到期前,对备案家庭资格进行复核。
对家庭人口、婚姻、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的家庭,应按原规定对该家庭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在轮候或承租期间,家庭成员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后,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应取消其保障房资格。
2019-09-23 13:19:00 -
158****6151 看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不得申请廉租房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2019-09-23 13: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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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公租房,但也不是就住三,五年就不租的,简单的装修一下再住也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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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这个廉租房不多,申请的资格较为“困难”(就是很穷,而且还长期在北京在北京工作5年以上(需要可以证明出来) 另外 如果您是留学生的话似乎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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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流程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所在单位工会或基层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2.居委会、单位工会或基层残联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转辖区房管部门。3.辖区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在辖区内张榜公示7日,公示结束次日起2日内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辖区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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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那么,廉租房可以租多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廉租住房租赁期限为一年,不过有些地区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各地廉租房租住年限会有差异。但是,当租期到期后,满足续租条件的是可以续租的。根据规定,已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上年度家庭收入情况,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对其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在核定之日起30日内退出房屋,拒不退出的,由产权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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