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安置对象为房屋的户籍在册人员而非实际居住使用人。即便安置房实际只为一人居住使用,但户籍在册人员为多人(包含空挂户口情形),则多人依法对该安置房享有居住使用权。
全部4个回答 >挂户能享受安置房吗?里面的户口性质要查吗?一般都有哪些规定?
153****8808 | 2019-09-20 18:37:55-
134****7512 空挂户口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不能享受拆迁安置。
具体需要依据当时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
1、若依据房屋面积予以补偿的,与户口无关的。若依据户口补偿的,有户口的就应当享受拆迁安置补偿的。
2、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3、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4、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5、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6、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2019-09-20 18:38:54 -
135****0116 你好,安置对象为房屋的户籍在册人员而非实际居住使用人。即便安置房实际只为一人居住使用,但户籍在册人员为多人(包含空挂户口情形),则多人依法对该安置房享有居住使用权。 2019-09-20 18: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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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030 2011年新的拆迁条例实施(俗称“拆迁新政”),一般按照房屋面积(俗称“数砖头”)进行补偿,如果不能被认定为同住人,法院一般会对有户口的人进行酌定补偿,而不同法院酌定补偿款的金额也各不相同。法院往往考虑到拆迁地段(不同地段评估均价和评估单价不同)、户口迁入的原因和时间长短、对房屋的贡献、原被告的年龄和收入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3、如果拆迁房屋面积小,人口多,符合居住困难户条件,享受托底保障,则被核定在内的有户口的人都能取得相应的补偿款。 2019-09-20 18:38:19 -
135****4902 农村空挂户也可以分到农村安置房,但是必须出钱;
因为安置房是给拆迁原房屋的住户的,他们是免费的。 2019-09-20 18: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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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本人是外地人 必须要等房产证满五年之后才可过户交易(注意不是修建满五年,而是房本必须满五年) 如果你是北京人同时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 现在就可以要求房主去过户 前提是你们所交易的房产已经取得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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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极大风险存在,因为安置房售价与商品房相比,差价大,容易出现问题: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所以,你得问明白你说的是哪类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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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当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购房者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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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封。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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