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全部5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能赠与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56****7576 | 2019-09-19 16:40:13-
151****5155 经济适用房买方所交的税有:
1. 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 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3. 印花税,每件5元。
在交易过程中,卖方所交的税有:
1. 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2. 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 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4. 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买卖方所需要交的税。
2019-09-19 16:40:36 -
132****9810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屋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2019-09-19 16:40:30 -
134****7396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责令其在3个月内退出已购住房,并按市场指导价计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退房之日止的租金;拒绝退出已购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等情况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
(二)擅自对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或改变其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在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擅自将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出售、出租、赠予、抵押的。 2019-09-19 16:40:26 -
144****4886 1、增值税和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2、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 财税[2016]23号
首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通过赠与、买卖、析产三种形式。
赠与: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2019-09-19 16: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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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可上市交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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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款,减轻买房资金压力和心理压力,成了许多政策性住房申购家庭的期盼。此前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解释,住房公积金中心一直致力于通过创新和完善各项措施,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高服务,他们将高度重视本报建议,尽快研讨其可行性。 目前,考虑到政策性住房申购家庭资格审核、摇号配售、选房等全过程都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之下,因此,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只要是公积金缴存职工,都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即夫妇双方),提取公积金作购房**款。 据介绍,购房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取自己账户内部分或者全部公积金余额,但至少须留10块钱在账户上。他强调,与买完房后凭购房合同和发票提取公积金不同的是,购房人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开发商的账户,公积金中心将直接把提取数额划到开发商账户上。需要提醒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账户号需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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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或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项目,不受日期及购买人群的限制,北京人外地人均可购买,但是须另外补交成交价的3%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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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必须满5年转成商品房后才能赠与,但是必须交付一笔钱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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