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离婚时如果安置房尚未实际交付使用,法院不会予以处理,需要房屋交付使用后另行起诉。(2)如果夫妻双方争议的房屋涉及第三人,比如一方父母、兄弟姐妹的,法院不会作为夫妻财产处理,会要求原告另行起诉。(3)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产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时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4)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产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此时,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5)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结婚后房子被拆迁,补偿的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3个回答 >搬迁按人口安置离婚有自己房产吗?有人可以解释下么?
143****0160 | 2019-09-12 17:18:46-
158****1113 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根据《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即无论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2、你可以在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直接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3、离婚后如果房产过户遭到拒绝,可以持离婚协议书或是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当然,具体的操作流程各地会稍有不同,应在去办理之前咨询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 2019-09-12 17:19:25 -
131****0639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就是将房产赠与儿子。
如果没有在赠与合同中注明仅赠与儿子一个人,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妇就有权分割房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019-09-12 17:19:10 -
141****3704 按照同住人口的拆迁补偿,一般可以进行分割。男方不同意可以起诉,要求其他现金补偿。但具体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2019-09-12 17:19:03
-
146****1694 你好,如果是按照家庭人口进行面积补偿的话,那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房产,但是如果进行就躲迁福利进行补偿的话,则离婚的时候仅可以就躲迁福利进行主张。 2019-09-12 17:18:58
-
答
-
答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全部2个回答 > -
答
高层建筑摇晃得厉害,并不一定危险,因为地震的能量可以在摇晃中释放出去。挖煤,是在矿脉上挖,所以不会把一个城市或者一个省的地下都挖空。地下也许会被挖成很多坑道,但是不会被挖成一个特别巨大的大坑。因为高层建筑在大地震中受损或倒塌的情况,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你可以看看参考资料。如果我们不幸遭遇了小概率事件,那也没有办法,尽量保持冷静,按照平时学的应对方法去做,就可以很大地增加逃生的机会。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全部3个回答 > -
答
要卖房人带你和开发商谈,让开发商网鉴成功,正式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大修基专用发票专用或收据,全部交到你手上,你再将钱给到开发商手上,再由开发商将钱交给卖房人,网鉴成功,就是房管局已经将此房登记到你的名下,别人买不走的,合同要看清自己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面积,位置,楼号,层号,房号,使用年限,交房时间等,要有开发商姓名,公司售房专用章,缝隙要盖章,自己鉴名,手印,开发商售房发票,或收据,大修基金发票或收据要盖开发商公司财务专用章。切勿是复印件给你,如果还不放心的话,叫卖房人带你一起把购房合同拿到房管局去查一查是否登记到了你的名下,如肯定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放心购买。如回答满意,请采纳。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