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继承权,因为孩子与母亲的母子关系还在所以就有继承权,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所有,女方只是失去抚养权,而不是解除母子法律关系。
全部4个回答 >房产离婚所得算继承和赠与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31****6777 | 2019-09-10 16: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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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351 离婚的房产,如果是离婚后归夫或妻中的一方,既不是继承,也不是赠与,而是取得自己的合法财产。
离婚的房产,如果离婚时夫妻决定给子女,并且过户到该子女名下,该子女得到这房子,是基于父母的赠与取得,不是继承。
2019-09-10 16:14:17 -
132****7360 视情况而定。
第一,如果继承或赠与合同规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第二,如果继承或赠与合同没有规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共同财产
第三,无论何种方式取得的财产,只要夫妻议定其为共同财产,即为共同财产;如果议定为个人财产,则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9-09-10 16:14:14 -
146****3091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特别说明属于个人所有,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9-09-10 16: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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