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的夫妻,现在双方名下都没有房产,唯一的一套房子现在在儿子名下。究其原因,丈夫是个吃喝嫖赌之人,自从结婚后就一直瞒着家人在外借债,也不告诉我们用在什么地方,出于家庭观念还为了儿子,我屡次帮他还债。但他却不改正,直到几年前,他又累计欠下了10多万,甚至还有高利贷。我想和他离婚,甚至闹到法院,但他却死活不肯离,我再次妥协。**后,我把房子卖了,还掉贷款还有20多万,拿一半给他去还债,另一半重新贷款买房,但因为不甘心把钱给他还债,所以口头约定他的一半(卖房子的钱)给他还债,另一半是属于我的,用来买房子,要是将来他再犯错要离婚,那么这房子是属于我的,他也答应的。安全起见,我用儿子的名字贷款购买了现在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但是贷款是我们在还。问题1:如果法院判我们离婚了,那么房子(儿子名下的)有他一份吗?还是完全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全部3个回答 >要还房贷想离婚怎么办才好?应该怎么办呢?
137****2151 | 2019-09-02 14: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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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340 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019-09-02 14:41:01 -
146****9579 离婚房产如果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则平分。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则需要补偿另一方折价款。
2019-09-02 14: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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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还款日未还款就是逾期,在信用报告中会有记录; 逾期的不良记录会记录在个人的征信记录中,如果一直不还款,将会进入黑名单,影响个人征信,信息联网共享; 征信不良的处理方法和后果; ① 保证欠款及时清偿,并缴纳全部费用; ② 五年后不良记录可自动清除,届时可正常办理贷款业务; ③ 如不还款,银行在五年后可以追溯一次,追溯增加不记录期为五年; ④ 如情节恶劣,可追溯至永久保存; ⑤ 征信不良期间,不可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出行; ⑥ 征信不良期间,不可贷款、使用信用卡; ⑦ 征信不良期间,出国出行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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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是不允许过户的。但是,现在一般都采取**款解押房产方式进行过户。卖方还清按揭贷款,银行解押,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在可以办理房产证时,把房产证先办理给卖方,之后再过户给买方向先生,卖方未还清的贷款,用买方购房的**款解押房产,买方继续还清剩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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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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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子,如拍卖等。 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将收回房屋,或对房屋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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