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
全部3个回答 >为什么不能提取公积金? 为什么职工不能随便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152****8126 | 2019-08-30 12:02:19-
141****2813 可以咨询1232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2019-08-30 12:03:12 -
156****1475 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当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19-08-30 12:02:51 -
156****2045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缴存职工十分关注的问题。近年来,通过12329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许多人对有关政策不理解,为什么我自己的钱不能提取?前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中,也经常有人因为不符合支取条件而被拒绝。现在,就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作一解。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有权为职工个人。既然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为职工个人,那么职工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具有社会性、互助性、强制性和保障性等特征。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缴存分为单位缴存与个人缴存两部分,其中单位缴存加重了财政负担,增加了企业和单位的成本,而个人缴存部分通过减免个人所得税,强制性地为职工提高购房支付能力。
具体表现为:
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
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规定的条件出现时才允许提取。
住房公积金不能随职工个人的意愿决定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统一进行保值。
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性,在未被所有人以现金形式提取以前,所有人除可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理权。
那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我区有关公积金政策,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
购买商品房。
购买二手房。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支付房租(向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非宁波大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宁波大市的。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提取。
离休、退休支取。
职工死亡支取
户籍迁出宁波大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出国、出境定居提取。
持有《宁波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其他 2019-08-30 12: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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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主要是商品房,不是商业用房,所以不行,你可以把商品房的拿出来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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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能提取可能是没有达到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或者是缴纳的公积金时间比较短,或者是所用公积金的用途不符合国家规定以及存在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可能是所在单位不规范办理提取手续等情况,是不能进行提取的。若是出现不能提取的情况,建议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员工符合以下情况,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1、员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2、员工需要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3、员工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情况;4、员工离休、退休的情况;5、出境定居的情况;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情况;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情况;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9、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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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出现公积金不能提取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1、可能是由于公积金提取材料不全,或者是资料不真实,那么就会出现提取不通过的现象。2、申请人如果有公积金房屋贷款,并且房屋贷款没有还清时,那么也是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的。在进行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如果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申请销户时提取公积金,那么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才可以进行提取。2、退休销户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到原单位开具缴纳养老金的保险证明,才可以进行提取。3、生活困难提取公积金,那么需要到所在单位或是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家庭收入证明,这样才可以进行公积金的提取。此外,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包括:购买房屋、翻修房屋、偿还自住房屋贷款本息,以及租赁自住房屋,房租超过家庭收入30%的情况,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是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等情况,也是可以进行公积金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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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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