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往公积金账户里面存钱。公积金是政策性的补助。能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需申请人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办理流程:1、购房者需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并根据提示,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申请人持或者辅助借款人的身份证,同时要准备上户口簿(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去民政局开取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带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3、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提交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4、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银行回执。
全部3个回答 >公积金可以存钱吗?自己可不可以往公积金里面存款?
151****9673 | 2019-08-14 09:29:44-
156****5886 1、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考虑**高限额、贷款人还贷能力,而不单单只看账户余额。所以,不是账户余额必须达到15000元。偿还能力主要为贷款人收入证明。有些地方要求高的管理中心还要看贷款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当收入证明明显高于缴存基数时,只认缴存基数。
2、自己不能存。因为公积金缴存数额与当地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有关,需要由单位统一缴存。 2019-08-14 09:30:11 -
137****4649 你要是想要往里存钱,肯定是不可以的,公积金只可以以单位支付的形式缴纳,也就是说公司要给你交多少,就是多少(单位个人各付50%)
如果你想多贷点儿,只能等你的公积金帐户里的钱多点儿再说吧.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2019-08-14 09:30:06 -
158****4535 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019-08-14 0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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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往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存钱,不过必须是按规定缴存,不是死人储蓄账户那样的存钱。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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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卡一般也是一张银行卡,平时是可以当银行卡用的。当有房贷时,如果是纯公积金贷款,那么只要每月把需要还的贷款额度在还款日前存入公积金卡即可。如果是纯商业贷款或者是组合贷款,一般用于还款的卡是由贷款银行另外开具的(如果恰好是开具公积金卡的那家银行,也可能是用公积金卡),那时则要每月把需要还的贷款额度在还款日前存入还款卡,此时的公积金卡通常只作为提取公积金的银行卡,往里面存钱是不能还房贷的(除非还款卡恰好就是公积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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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明确的一点是个人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个人也不可以多交。2、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3、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交住房公积金。首先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4、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或者,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5、住房公积金单位统一办理和缴纳。根据地方政策个人和单位各按一定比例缴存,单位直接从个人工资里扣发公积金的金额,单位再按比例出公积金的金额,由单位每月统一交到当地公积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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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能转移到异地,但如果规定的理由就要取出是不可以的,也不能全额取出来。 1、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可见,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缴纳,个人因工作原因调往外地工作,则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迁移手续,由新工作单位进行进行缴纳。个人不能自行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的支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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