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房产证,就仍属于预售阶段。按国务院规定预售的房屋不得转让,所以你只能先解除预售合同,再让你的“第三者”(呵呵,是不是要把房子转给小三?)跟开发商重签一份预售合同,还要去银行办理转按揭。这需要开发商和银行配合才能做到,具体手续去问他们吧,费用应该不算多。
全部3个回答 >公积金如何办理手续呢?应该怎么办呢?
154****5578 | 2019-08-08 15:20:00-
131****4590 住房公积金主要是建行办理的,建行中有一个部门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先到其领取表格,然后将公司的公积金人员名单上报,并将头两个月的公积金交上.**后将公积金的帐户总号(包括个人的)上报公司专一部门. 单位人事部门人员持介绍信到鼓楼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领取表格并自行复印.上报公司员工公积金缴纳名册,第一个月上缴以后,把员工公积金帐户(号)带回公司备查.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第一步: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借款人到当地办理机构办理公积金缴存证明;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购房发票、**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借款申请表、收押合同等表格材料,填写《申请书》;审核后开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经济适用房不需进行评估)。 收押合同(选担保中心担保或选抵押加保险担保方式的)须由开发商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非法人代表签字需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复印件须加盖红章)。购房合同第11页如不是法人代表签字,也需要法人代表授权书。开发商提供公积金贷款到账的银行账号(提供书面证明盖章原件)。 第三步:评估借款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019-08-08 15:20:42 -
155****2009 我办理过提取公积金事宜,首先公积金只能用于购房或装修,当你有上述消费时,你就可到原单位财务部门领取公积金申请表,之后到房产中心办理即可,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购房还款合同或装修付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
如果你想直接提取现金,那就免了这个想法吧。离职了,你可以把你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好(原单位应该发给你了一个查询存折),到了新单位可把存折账号告知新单位,保证连续性,将来你买房了或装修了,就可以提取了。 2019-08-08 15:20:37 -
133****0466 招行目前合作开立公积金联名储蓄卡的城市有北京、深圳、成都,厦门。
如北京:只有在北京住房公积金卡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客户才可以申请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国管分中心、中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的客户暂时不能办理我行公积金卡。
本人持身份证到北京分行任一网点办理,不允许代办,当时可领卡。
2019-08-08 15:20:29 -
158****0125 居民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所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3.购房**款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申请表原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5.填写贷款文件;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7.买保险;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2019-08-08 1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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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到正规的工作。有工作单位,单位会为你办理。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办理条件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4、确定该职工从未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5、仅受理18位身份证号码直联开户;6、补充住房公积金开户时,必须填写9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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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主已经取得了房产证问题就不太大 如果没有取得,你要问清楚什么时候能取得,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证明,如果拖延很久才能拿到,对你来说有很大的风险。 因为过个一年,房屋**了,房主后悔你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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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办理地为房产所在地。由于您是第一次办理贷款,那么您的贷款成数为房产评估值的8成、贷款期限**长为30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下浮30%。通常情况下房产的评估值低于实际成交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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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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