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上面必须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2、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负责维修房屋质量问题,那开发商就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写出所委托的单位名称。 《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等;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上述规定的期限,购房者可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延长保修期限。但是,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住宅使用说明书》里应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标出使用注意事项。 4、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原件,此证书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质监站)经验收合格后颁发的。 5、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原件 以上五项简称“三书一证一表”,业主在收房时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开发商出具这些证件。
全部3个回答 >验房时开发商需要出示哪些材料合适呢?应该怎么查询呢?
136****2630 | 2019-08-01 08:58:04-
154****7365 超详细的收房流程及攻略!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2019-08-01 08:58:45 -
147****4474 (1)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2)出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根据预售合同约定出示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3)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其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非住宅交付则应根据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上海市房地产权证》。(1)《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包括:a、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b、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c、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d、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2)《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a、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b、结构类型;c、装修、装饰注意事项;d、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e、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f、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g、配电负荷;h、承重墙、保留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i、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2019-08-01 08:58:34 -
154****4097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 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 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3)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 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 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2019-08-01 08:58:29 -
147****1234 五证两书一表
房地产的“五证”,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让土地》。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买房填写合同时一定要看实际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年。 2019-08-01 08:58:22 -
156****0912 业主核查材料。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房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表》办收房手续时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房师傅(北京)验房公司,北京**大验房机构 (1)管理有方,建制完整。 (2)双重注册,持证上岗。 (3)专业规范,系统全面。 (4)经验丰富,追求卓越。 (5)基础坚实,业内权威。 (6)验房龙头,专业负责
2019-08-01 08: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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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交接时开发商应具备什么条件 1、五证齐全 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 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2、有分户验收表、竣工验收备案表。 3、水电暖开通。 二、房屋交房标准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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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交房时应该带哪些证件?1、要有购房合同,要看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证、城建规划许可证、房子验收合格证,还要问清什么时候能办妥房产证。2、交房应该带的证件,主要有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另外,交房的时候要交物业费,交一年或半年根据自己小区的收费规定。契税是到房产证下发的时候才交。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4、交房时,带上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认购书、入伙(收楼)通知书就可以了。有些还会要求提供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存折(用来以后入住交水电费的)5、开发商应主动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期房交房时要求开发商出示哪些材料1、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看是否被抵押或另售; 3、签定购房合同时,注意使用标准合同文本; 4、问清售房报价、付款形式及总共要付多少款,并将房款存入监管银行的监管帐户; 5、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发放时间,适时办理产权证,办证需取得:购房合同、购房证明和购房发票;6、其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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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可以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可采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表明购房者在签署文件时并没有对房屋进行认可,从而方便今后如发生房屋问题可以得到更有效的解决。而在验房的时间上,购房者也可以在房子盖好后上锁前去进行查验,细节问题虽然不明显,但主要毛病已经能看个八九不离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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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地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2、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3、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4、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符合上列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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