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是拥有所有权,只要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永久拥有,当时商品房说占有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一般住宅的使用权是70年,到了70年后,只要房子不是危房,那就可以按照所占土地面积缴纳下一个阶段的土地使用费,继续居住这个房子。 证件齐全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没有时间限制,但房屋所占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土地的使用按用途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综合用地,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从批地时间算起。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如想继续使用可以提前申请延期,审批通过,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可继续使用。
全部4个回答 >有没有人知道商品房50年后怎么办?
142****7424 | 2019-07-26 09:42:27-
152****9322 购买的商品房是拥有所有权,只要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永久拥有,当时商品房说占有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一般住宅的使用权是70年,到了70年后,只要房子不是危房,那就可以按照所占土地面积缴纳下一个阶段的土地使用费,继续居住这个房子。
证件齐全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没有时间限制,但房屋所占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土地的使用按用途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综合用地,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从批地时间算起。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如想继续使用可以提前申请延期,审批通过,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可继续使用。 2019-07-26 09:43:32 -
151****5588 不是50年,是满70年如果房子还在,要再交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费用 追问: 请问:如果房子再使用若干年后成了危房,由谁来改建?有的住主想改建,有的住户又不想改建,到时候又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 动用大修基金要2/3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动用。 2019-07-26 09:43:25 -
146****7792 我就挨个回答你的问题
1 商品房正常的使用年限是70年的
2 如果50年后你的房子成了危房属正常现象 需按流程进行拆迁
3 一套房子不可能向你说了住个50年的,住20年的已经很少了,除非你保养得很好加上顶级开发商 然后就是你住个20年 你可以选择的方式很多 其一 把房子卖掉 置换一套新房 价格方面 **方面要看你所在城市房子的地段,一线城市二手房较贵 其二 就是你的房子被政府拆迁了 你也不用太大担心 因为会有拆迁费 你也可以选择上访 当然基本没什么用
4 以防万一 你住个10年 不想住了 但是贷款没还完 你也可以把房子卖掉 以中间的差价抵掉还款 2019-07-26 09:43:14 -
153****4645 新的物权法已经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平等受保护权。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怎么理解?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19-07-26 09:43:05 -
135****0238 一、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没有办理继期,如果动迁,只会补偿房屋所有权的钱(75%)左右,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5%)左右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
二、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
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
三、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
五、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2019-07-26 09: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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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只是土地使用权,但房子是永远是你的,50年后及时有人要拆除你的房子也要赔房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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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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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是买的装修房还是毛坯房?装修房的话,要么是水表总闸关闭了或者水表没水费了,可以联系物业解决。如您购买的是毛坯房,也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另外,您需要检查房屋的水路,很多开发商只是把水管接到了房屋总水表,并没有分到卫生间,阳台等地方。这种情况,您需要在装修的时候重新布水管,再去物业开通自来水,缴纳水费。希望以上答复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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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长?为什么会有40年和70年两种说法,甚至有的是60多年?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到期之后土地会不会被国家直接收回,如果土地被收回,那么土地上附着的房屋怎么办?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土地氛围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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