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抵押登记费是指房屋抵押登记费,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非住宅是55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2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登记费的收取对象是申请人。房屋所有权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
全部3个回答 >向贷款人收取抵押登记费合理收费吗?是怎么收费的呢?
148****7238 | 2019-07-23 1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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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751 买房办理贷款,不需要给银行缴纳贷款服务费。只要贷款申请人满足银行贷款条件即可申请办理。
买房办贷款申请条件:
1. 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 具有有效身份证;
3.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4. 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5. 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
6. 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7. 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
8.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9-07-23 10:13:14 -
136****0724 这个费用应该是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办妥预抵押的时候就应该缴纳,不是事后补交的。费用是房管部门收取的,只能与他们协商。
2019-07-23 10:13:06 -
133****4564 1、担保费是担保公司收取的费用,如果您不还款,担保公司会先帮您还给银行,然后再向您追偿。您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只能保证在您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通过拍卖房子拿回贷款。可是如果您只差一两期没还,银行犯不着拍房子,那样会花不少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等等,比这一两期的还款还多。这时银行就可以先让担保公司代还,然后剩下的利益关系就是担保公司和借款人之间的了。所以这是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保证您能够及时足额还款。
担保费的计算每个地区,每家公司都不一样,不过只要有物价局的批复就是合法的。至于合不合理,要看他怎么解释了。
2、评估费是对抵押物的评估,二手房贷款和现房抵押贷款需要。这是房管局需要的,目的是衡量房屋价值。一般买卖协议上的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准。不过评估费一般都是卖方承担的。
3、抵押登记费是房管局收取的,是房管局做抵押手续的手续费。您是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担保公司,不是房管局,所以“这就好像我把东西交给你了,但我还要向你交钱”这句话说不通。 2019-07-23 10:13:02 -
154****7201 购房中的抵押登记费和保证金收的是否合理:
一、担保服务费1—5年1‰×贷款年限×贷款金额6—10年0.8‰×贷款年限×贷款金额11—20年0.6‰×贷款年限×贷款金额21—30年0.45‰×贷款年限×贷款金额
二、评估费
三、抵押登记费(房管局)
四、代办费
五、保证金(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全额退还本人)这些费用收的是否合理:
1、担保服务费:我如果不还款他是否会帮我还,如果不帮我还那么这担保服务费还有什么作用,我也没得到什么服务干嘛要交这担保服务费,都是实名认证,用我自己的财产作抵押,这担保服务费根本就没有用。
2、评估费:评什么估,我如果有信用卡银行自然知道信用记录,如果我没有信用卡,也没有贷款记录,根本无从评估。 2019-07-23 1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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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里所说的抵押登记费是指房屋抵押登记费,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非住宅是55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2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登记费的收取对象是申请人。房屋所有权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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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是否属合理收费?答
费用都是正常的啊。不全是开发商收取的,有的是税务局,有的是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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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是否属合理收费?答
合理的啊,这些都是正常收取的费用,别人也是一样的
全部6个回答 > -
答
200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房屋权属登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界定,房屋权属收益费指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根据该规定,商服用房房屋权属收益费为550元/件;住宅房屋权属收益费为80元/件。 而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