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和城建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私自变更排烟通道,影响小区居住环境。可以向小区物业投诉,物业公司对小区有管理责任,应该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侵害行为应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于没有执法权的对象,物业管理方有义务寻找到有相应执法权限的部门解决问题。如果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楼主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小区物业采取相应措施。该业主私自修改烟道原有设计,对楼主造成了侵害。在相邻关系中,如果一方给另一方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被侵害的一方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另一方面,住建委相关规定中明确表明,住宅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同时,业主不得违反规定将住宅性质房屋改做经营性用房。
全部4个回答 >商品房外墙是不准打洞的是吗?怎么规定的呢?
158****9769 | 2019-07-12 00:13:28-
131****2463 物业和城建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私自变更排烟通道,影响小区居住环境。可以向小区物业投诉,物业公司对小区有管理责任,应该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侵害行为应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于没有执法权的对象,物业管理方有义务寻找到有相应执法权限的部门解决问题。
如果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楼主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小区物业采取相应措施。
该业主私自修改烟道原有设计,对楼主造成了侵害。在相邻关系中,如果一方给另一方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被侵害的一方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另一方面,住建委相关规定中明确表明,住宅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同时,业主不得违反规定将住宅性质房屋改做经营性用房。 2019-07-12 00:14:21 -
138****5897 理论上是不允许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就要看和物业以及开发商沟通的结果,还要看你胆量!正常来说应该是要开洞口的,但是开发商为了容积率不超,所以没有留洞口,因此楼顶小房子面积应该是没算的,所以如果胆量大,而且跟开发商物业关系还可以的话开洞是没什么问题的,还有就是因为你是顶层,对结构影响不会很大,所以开发商和物业应该会默许的,打字不易望采纳! 2019-07-12 0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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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013 打洞可以是可以,但一定要注意下面可能存在的地暖、水管等管线,然后打的深度**好不要太深,以免对楼下邻居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好还要仔细做好防水。 2019-07-12 0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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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区分所有权人)基于其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的专有权而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附属部分享有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商品房外墙面属于该幢房屋全体购房人所有商品房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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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 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 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北京市政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式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廉租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 2002年9月1日,北京市取消内、外销商品房的区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推向市场的,并可以自由买卖交易的房屋都应该是一种商品。 但目前的中国房地产市场,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商品房是指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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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次定义,商品房当然属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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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费用不同,有的公寓是商业用途,这些公寓的水电费用属于商业用水电费用,要比纯住宅昂贵。但有的公寓还是民用水电费用,这要看开发商的楼盘是如何立项,而且还需要看当地的政策法规或者通知。中国各个城市可能略有不同。 第二:住宅和公寓没有本质区别,我国的土地用途划分上原本只有住宅、商业用途、文教用途等,其中并不包括公寓这一项。很多公寓立项的时候,其实不是住宅就是写字间,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至于说公寓,大多只是地产商的一种宣传手段,这个称谓本来来源于国外。但由于**近公寓很热,所以部分城市已经明确了公寓立项属于住宅。第三:规定的使用年限不同,住宅的使用年限本身就不同,现在中国的地产市场上,一般而言,住宅年限是70年,公寓是50年。但公寓也有70年使用年限的。当然了,使用权概念目前有不少专家提出质疑,或许过几十年这个数量不大的使用权费用可以不必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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