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门牌号证明 兹有(姓名)为我社区居民,现有房屋一间/幢,座落于()县() 镇(行政区) () 路(街) () 号 () 小区 () 栋 () 号房。特此证明 ()县 ()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全部3个回答 >变更住宅门牌号码申请书怎样写更有效?应该怎么做呢?
145****1996 | 2019-07-11 11:48:52-
151****2723 不知你需要办理什么变更,但要办理变更一般少不了新户主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还要有原户主的有关证件,申请表一般是有统一格式规定的,只要按有关办理处提供的表格或文本要求填写就行。 2019-07-11 11: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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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605 一、申请:至高新区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递交书面申请意见。书面申请内容为:
(1)、企业申请门牌号码报告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报告内注明,企业目前发展状况,企业所在道路位置。)
(2)、附企业“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内需要有“南京市规划局(高新)审核专用章”印纹)
二、审核:联系分管片区警察,进行现场区域查看、核实。(可向派出所田所长咨询分管片警)
三、缴费:审核完毕10个工作日后,联系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经办警察或分管片区警察,确认审批结果,缴纳门牌号码制作工本费100元。(可与经办警察或分管片警确认申请门牌号码牌号。)
四、制作:门牌号码制作由派出所统一委托到市区进行制作,时间约为2个月左右。
五、取门牌:待派出所通知到派出所取门牌号码安装。 2019-07-11 11:49:44 -
141****0951 申请
具申请人:****,民族,年龄,籍贯,住址,职业,身份证号
申请事由:请求***派出所给予更正我家户主一事
申请人家庭因原户主*****原因,导致我们家庭现在的户主不能胜任其家长一职,经我们家庭共同商议,由家庭成员****作为我们这家的户主,请求户籍管理机关给予更换户口簿,及时变更户主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2019-07-11 11:49:38 -
135****3684 一、申请: 至高新区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递交书面申请意见。 书面申请内容为:
(1)、企业申请门牌号码报告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报告内注明,企业目前发展状况,企业所在道路位置。)
(2)、附企业“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内需要有“南京市规划局(高新)审核专用章”印纹)
二、审核: 联系分管片区警察,进行现场区域查看、核实。(可向派出所田所长咨询分管片警)
三、缴费: 审核完毕10个工作日后,联系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经办警察或分管片区警察,确认审批结果,缴纳门牌号码制作工本费100元。(可与经办警察或分管片警确认申请门牌号码牌号。)
四、制作: 门牌号码制作由派出所统一委托到市区进行制作,时间约为2个月左右。
五、取门牌: 待派出所通知到派出所取门牌号码安装。 2019-07-11 11:49:32 -
156****4956 不用申请 直接去单位过户就行 缴纳点税钱
或者去司法部门进行公证 然后再去过户 如果过户不成 还有公证书 会保险点
2019-07-11 1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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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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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过户协议书 协议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与原承租人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与原承租人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与原承租人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与原承租人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与原承租人关系 根据《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协议人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全体协议人同意将坐落于 区 号公有住房过户给协议人 ,即原承租人 的 (关系)承租。 二、协议人 同意承租并愿意接受与之相应的权利义务,遵守有关规定。 三、其他协议人一经签署本协议即不得反悔,并不得再就同处房产申请承租。 四、全体协议人保证本协议中无遗漏原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如有遗漏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自全体协议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房屋产权人(或者房屋经营管理单位)、当事人、公证处各留存一份。 (立功议人签名/盖章并捺指印)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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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牌号的编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国际上通行的原则是单双号分列道路、街道两旁,顺序编号,便于对建筑物进行定位标识。北京的门牌号编制根据《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编排顺序:东西街巷,由东向西,北侧编单号,南侧编双号;南北街巷,由北向南,西侧编单号,东侧编双号;东北、西南街巷,由东北向西南,西北、东南街巷,由西北向东南,偏北侧编单号,偏南侧编双号;不通行的胡同,不分方向,一律由入口向里,右侧编单号,左侧编双号。 合肥市的门牌号编制根据《合肥市门牌编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一)道路两侧的门牌,按“自东向西,自南向北,左单右双”的原则按顺序连续编号。非正东西向或正南北向的道路,近东西向的按自东向西顺序编号,近南北向的,按自南向北顺序编号。 (二)市内建成区向外延伸的道路自市区向市外编制门口牌号。由主要道路两侧延伸的道路或建筑物、住宅楼,以主要道路为门牌号码的编制起点。 (三)长度较短、两侧建筑物较少或一侧为河流、绿地、公园等自然地理实体的道路,门牌号码可采取自由连续编号。 (四)道路两侧门牌号码的编制应基本对应,原则上4米左右编制一个门牌号码。道路两侧无单位或相关建筑物,应按4米左右的原则编制预留号。 (五)对于起始于主要道路一侧,长度较短不便命名的道路,可以主要道路所处门牌号码向内连续编号。 (六)新建住宅小区原则上以住宅小区四周道路名称编制门牌号,主进口门牌号为小区的门牌号。分期建造的住宅小区,应按规划的平面图纸,一次性编好楼牌。 (七)住宅小区内楼号编制应以住宅小区主进口左端为起点,按“S”型顺序自左向右连续编制。一幢楼编一个楼号,楼内各套房间分层编号,户号采用阿拉伯数字,一层为101、102……,二层为201、202、……,依此类推。 (八)沿道路的楼房,其底层做商场、店铺、办公用房,楼上做居民住宅的,底层一律以路名编制门牌,楼上住户从前门分门进出的,可单独编号;从后门进出的,可编院内楼幢号。 (九)未经政府正式命名的规划道路两侧的房屋,先编制临时门(楼)牌,待正式命名后,再按上述原则予以编制。 上海市的门牌号编制根据《上海市门弄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公安部门应当按照正式批准的路名编制建筑物门弄号。建筑物门弄号的编制顺序应当按道路、弄、村宅的走向,由东到西、由南到北(浦东新区由西到东、由北到南)、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门弄号应当按照顺序排列,相邻建筑物间距超过4米的,应当留出备用的门弄号。 门弄号编排不得无序跳号,两幢建筑物不得使用同一门弄号。 由此可见,每个地方的门牌号编制具体方法都有所差别,像北京和上海浦东新区的编号顺序就是由北向南顺序编号,而合肥和上海确实由南向北顺序编号。但其大原则遵循了国际惯例,即单双号分列,顺序编号,定位相关楼宇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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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上登记的门牌号与房管局系统里登记的门牌号应该是一致的。二,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门牌号为准。三,即使物业地址不一致,房屋所属物业公司,出具两个地址是同一套房的声明即可。四,第三条的情况,房管局是认可的,可以放心购买。五,只要网签能顺利上传到房管局网站,说明门牌号不是问题,也可以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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