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极高的一个词汇,房产权是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及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房产权应是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长年限为七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房屋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全部3个回答 > 集体产权房是什么意思?谁能说说呢?
136****9710 | 2019-06-25 11: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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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993 集体产权也是小产权,它和大产权的区别如下:
1、大产权即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大产权的房屋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
2、小产权即不完全产权,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权,它与大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通俗地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备注:
1、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
2、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
2019-06-25 11: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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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七十年的房产’,意思是土地使用权为70年,到期自动续期,不会没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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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商品房的情况下,一般开发商或第三方代办公司会帮助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购房者在接到办理房本通知后,准备好材料,并将材料交给办理不动产权证业务的工作人员。开发商会统一为购房者办不动产权证,由于购买的房产类型不同,开发商或代办公司的办理速度不同,一般情况下,自入住之日起180天左右,就可以拿到不动产权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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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建设并出售、出租给使用者,仅供居住用的房屋。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在我国出现的。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但不包括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对其交易有限制条件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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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何认定公房使用权公有住房是指产权属于房管部门所有的直管公房或产权属于单位所有的自管公房。无论哪种形式的公房,传统意义认为产权人对住房的所有权与实际控制权是分离的,其分得住房后,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永久地居住使用,但只享有承租、使用和占有权,而不享有交易、出租和处分权。作为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公有住房使用权,其法律性质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公有住房使用权是一种债权。可从以下两方面予以佐证:从法律规定的权义看,出租人须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保持租赁物符合居住条件,承租人须按期缴纳租金,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等。这种公有住房使用权“乃系对于他人之物,得为使用受益之权利,并非如物权之直接支配其标的物之独立的权利,而系从属于租赁权之权能”这种权利更具有债权性质;从不动产租赁的立法看,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法律属性应属于债权性质,由于“被赋予对抗力而成为近似于物权的权利”因此公有住房使用权似乎呈现出物权化特征,然而,由于公有住房使用权的基础法律关系仍然是一种契约关系,即承租人有交付房屋的请求权,出租人有租金之支付请求权,符合债权的一般特征。故本质上,公有住房使用权为债权。国家作为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授权有关的房管部门将公有住房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在国家和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租赁关系,现行法规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也认定公有住房使用权是一种租赁债权。二、 公房使用权有哪些形式(一)低保福利住房。主要是政府部门对低收入家庭、享受国家**低保障的城市居民所给予的一种社会福利性住房。承租人只需给付象征性房租即可使用该房屋,由此也称之为“廉租房 ”。(二)单位福利性分房。企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根据职工的工龄、职务级别等诸多因素分配给职工一定面积的住房,职工与单位或国家房管部门之间建立房屋租赁关系,房屋所有权归单位所有,职工享有承租使用权。单位福利性分配的房屋包括自管公房,也包括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产权属于单位,而单位有权分配的直管公房包括单位交由房管部门进行管理以及房屋调换后交由单位分配给职工的住房。(三)因房屋拆迁取得的房屋使用权。在实行货币化拆迁之前,产生了大量的公有住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原所住房屋为公有住房,拆迁后所分房屋仍是公有住房;另一种是原所住房屋是私有住房,产权人放弃产权,调换分得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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