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转商品房前提条件:需要确认经适房是否满五年,不是买房日期,是契税发票上的日期,或者房产证发放日期。一般契税的时间会比房产证日期早1年左右,所以只要看契税日期满五年就可以了。注:经适房是一定要满五年才能交易的,否则连预约的资格都没有。经适房转商品房所需材料:1、户口本;2、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少3张);3、结婚证(必须带,若转让给年龄大的父母,已没结婚证的,可以用户口本证明夫妻关系也可);4、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不带也可,大厅可以帮助打印,不收费,就是耽误时间);5、房本中的户型图和房屋登记表各两张(登记表一定要将所有权人名字隐去);6、买经济适用房时已缴纳的综合低价款证明(蓝色纸)和契税证明及其复印件;7、房本及复印件。
经济适用房可以退吗?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是否可以认定为退出了政策房
137****9079 | 2019-06-13 18:52:12-
158****7889 一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
1、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3、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三、经济适用房退房的条件
1.经济适用房购房人户口迁离本市或不在本市常住的; 2019-06-13 18:52:29 -
138****2427 前市场上在流通的经济适用房有两种: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需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不满5年的不能上市交易。
二类经济适用房不受5年限制,取得房屋产权证便可以出售。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我们日常提到的经济适用房其实是一类经济适用房,是根据国家计划安排的一类政策性住房,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1.一类经济适用房: 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
2.二类经济适用房: 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其他类房屋。
二、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什么?
1.一类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
一类经济适用房需满5年才可以上市。
1) 不满5年的
对于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不满5年),不允许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 2019-06-13 18:52:26 -
151****4030
“【据刚刚了解到的**新消息】京籍家庭名下有Ⅰ类经济适用房(指百环家园、乐城、明月嘉园、广渠家园、新海苑等这类纯经济适用房,属一类经济适用房)的再次申请购房,购房资质将无法通过!在北京拥有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如果再购买商品房,需向经济适用房所在区房管局备案,在购完商品房后,经济适用房将被政府回购。如不备案,购买商品房的资格无法审核。大致形成了想要购买商品房,只有两种方式:1,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2,先将经济适用房卖了。详细情况请与相关部门的具体通知为准。”(如下图)
出于保护网友的目的,小编给打了马赛克,哎(只能做到这了)!
这个是相关弹窗的截屏
小编有话说
这则消息举了具体的例子,配上了弹窗——“要求去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核实”的截屏,有意思的是还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口径给大家提出了解决措施。表面上看起来很“冠冕”,很“堂皇”,实则是带着马甲的谣言,经不住推敲。
古有孙悟空三打白骨精,
今天,看小编“三撕”造谣者。
证据一
“一棒子打死”,未将经适房进行分类
众所周知,我市的经适房上市交易政策从2008年4月开始执行至今,一直按照“老房老政策、新房新政策”原则执行。(所谓的新老是按2008年4月11日进行划分)老经适房家庭如果再购买商品房,不必向经济适用房所在区房管局备案,也不会被政府回购。
再次强调一下“我市经适房再上市政策没有变化,仍然坚持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
不去辩证分析,就盲目下结论,此乃造谣者“第一宗罪”。
证据二
五年是个坎,已购新经适房的家庭再次购买商品房的情况也要区别对待
根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第二十一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回购。 ”
所以,新经适房业主们,如果想购买商品房,就要严格遵照上述文件规定,而不是像造谣者提到的那样,简单地转商或出售。
无视具体政策,就在网上误导百姓,此乃造谣者“第二宗罪”。
证据三
“都是技术惹的祸”,弹窗从何而来?
也有业主好奇了,为什么之前已购经适房家庭如果再购买商品房时,没有要求向经济适用房所在区房管局备案,而现在有这个要求?
其实,主要是“科技惹的祸”。这是因为,以前都是市住保办工作人员依靠系统进行集中筛查,如果发现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就通知区里进行查处;而现在,通过技术升级,可以直接做到实时同步筛查,让业主自己去所在区房管局备案,大大提升了监测手段和办事效率。
2019-06-13 18: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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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流程与资料:一、本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填发时间应在2007年6月7日之前且申请上市交易或申请变更成完全产权的时间距填发时间已满5年的,方可办理经济适用房变更成完全产权。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应提供:1、申请表;2、产权人身份证;3、房屋所有权证;4、土地收益价款缴款凭证等材料;5、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有关机关批准以单位名义建设后分配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济适用房,其申请上市交易或变更成完全产权还就当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材料。需要10个工作日。(注:申请人需在土地收益价款缴款凭证出具之日起90日办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费用为:住宅(房屋登记费)80元/套,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二、经济适用房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需向国土局缴纳土地收益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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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回龙观(社区网 论坛 商铺),这边主要接触的就是经济适用房,您爱人是北京户口么,房子现在在谁名下。北京户口名下可以挂两套房,如果不是北京户口办理转商,手续就会繁琐点。我们这边接触这中情况很多,大部分都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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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验是,经济适用房买了就不好退。5年内不能卖,5年后卖要补交不少钱。所以买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这房子是要长期住的。当然,价格确实比商品房便宜不少,适合经济条件有限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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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现行的法律,及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来说,经适房是不能转成商品住宅的。 经适房转商品房是人们一个认知的误区:很多人错误的理解,能进入市场出售的房屋,都叫做商品房;而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不算商品房。如果要买卖经济适用房,就得先把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性质变为商品房。 根据七部委联合颁发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经适房住户,在取得房屋产权的前五年内,是没有完全的房屋产权的,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加上政府优先回购等其它政策,经适房在业主获得房产的前五年,是不能所以售出的,这就是人们通常理解的经适房不能买卖的原因。 经适房要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做出了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据此规定,取得完全产权之后的经济适用房,就可以进入二手房流通市场,进行买卖交易了。但是,取得完全产权后的经适房,虽然可以上市交易,其性质仍然属于经济适用房,房屋性质并没有变为商品住宅,这一点,从《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中,不动产权性质一栏中可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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