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人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互换:本来是指以货币以外的物品进行交换,房屋的交换应是局限于房屋和房屋的交换,拆迁安置时以交换房屋产权作为补偿的,也属互换。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全部3个回答 >产权调换房如何办理产权证?能买卖吗?
158****1850 | 2019-06-11 23:12:46-
148****2789 产权调换房如何办理产权证
1、现行拆迁法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货币的方式对被拆迁人房屋所有权的丧失进行补偿,即所谓“货币补偿”;一种是用转移房屋所有权于被拆迁人的方式对被拆迁人的损失予以补偿,即所谓“产权调换”。旧房被拆除,被拆迁人对旧房的所有权即已灭失。
2、因为拆迁行为使得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灭失,造成了财产利益丧失,所以需要“补偿”。无论是用货币补偿,还是用房屋补偿,其法律意义在于“补偿”。因此,国务院拆迁条例中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称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由此可见,所谓“产权调换”是一种财产损害补偿行为,将新房的所有权转移至被拆迁人名下,用以补偿其原有房屋所有权灭失的财产损失。“产权调换”补偿方式中,对被拆迁房屋应办理注销登记,对新建房屋应在办理初始登记后办理向被拆迁人的转移登记。“产权兑换”的,应当在兑换主体间办理转移登记。
房屋产权调换需要注意什么
1、如果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没有通过质量验收,则不能安排居民居住。征收部门应承担的义务等同于房屋出售人的义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属不合格,或者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
2、给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找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提供周转房的,待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被征收人再迁入产权调换房屋内居住,并将周转用房腾退给征收部门。? 2019-06-11 23:13:43 -
154****7703 一、“产权调换”是一种财产损害补偿方式,不是财产交易行为。
现行拆迁法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货币的方式对被拆迁人房屋所有权的丧失进行补偿,即所谓“货币补偿”;一种是用转移房屋所有权于被拆迁人的方式对被拆迁人的损失予以补偿,即所谓“产权调换”。旧房被拆除,被拆迁人对旧房的所有权即已灭失。因为拆迁行为使得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灭失,造成了财产利益丧失,所以需要“补偿”。
无论是用货币补偿,还是用房屋补偿,其法律意义在于“补偿”。因此,国务院拆迁条例中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称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此可见,所谓“产权调换”是一种财产损害补偿行为,将新房的所有权转移至被拆迁人名下,用以补偿其原有房屋所有权灭失的财产损失。
二、“房屋兑换”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行为,是一种财产互易行为。
“房屋兑换”与“产权调换”在法律意义上截然不同。“房屋兑换”是房屋所有权主体基于私权利自治原则,对各自所有权的客体采取的法律上的处分――互相向对方转移所有权,互相取得对方房屋的所有权,是一种财产互易的行为。财产互易就要求两个房屋的所有权必须是现实的,可以互相转移的。
三、“产权调换”与“产权兑换”登记种类和方式不同
“产权调换”补偿方式中,对被拆迁房屋应办理注销登记,对新建房屋应在办理初始登记后办理向被拆迁人的转移登记。
“产权兑换”的,应当在兑换主体间办理转移登记 2019-06-11 23:13:37 -
144****2722 “产权调换”补偿方式中,对被拆迁房屋应办理注销登记,对新建房屋应在办理初始登记后办理向被拆迁人的转移登记。被征收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应该是被拆房子的原房产证。望采纳 2019-06-11 23: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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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一般产证下来,3年到5年,你跟他签的合同是有法律效益的,只要不是你逼迫他签的或者经济纠纷签的,是真实房屋买卖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种私下签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你的合同同样重要一定写详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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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部门在办理《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时,房产部门对王某所得“产权调换”房屋要求办理“产权兑换”手续,即用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换取补偿所得房屋的产权,否则不予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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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就是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交易的,但如果暂时还没有拿到房屋产权证,订立合同就要约定严厉的违约惩戒条款,否则房价浮动太大就容易出现违约。如果这样的房子无法拿到产权证,**好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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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产权证如何办理答
1、初始登记开发商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初始登记是业主办理产权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办理房产证的材料送至产权登记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各位购房者就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主要是指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这个表格可以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上下载,或者直接去登记中心领取。通常来说,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而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所以大家可以先询问开发商,是否有表格。3、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所以也是大家申请产权登记的必要材料之一。大家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如果说是比较老的楼盘没有测绘数据的话,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4、领取相关证件申请产权登记是需要很多材料的,所以大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的票据一定要保存好,这两者也是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必要件之一。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后,登记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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