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契税应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应作分录:1)计算应缴纳的契税时:借: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2)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贷: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1.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它不像固定资产、存货等有形资产具有实物形体。2.具有可辨认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让、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或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3.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且能够在多个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其价值将在各个受益期间逐渐摊销。
全部3个回答 >契税如何入账? 契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148****0237 | 2019-06-06 08: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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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036 企业按房屋、土地使得权等规定计算交纳的契税,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不动产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按规定交纳的契税一次性征收,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因此,不需要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例1:A公司购入办公楼一座,价款为1000000元,按规定计算交纳的契税为3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3000
贷:银行存款 1003000
例2:B公司购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价格为1000000元,按规定计算交纳的契税为3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003000
贷:银行存款 1003000 2019-06-06 08:09:59 -
132****5646 契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后,计算应交契税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金--应交契税
2、企业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契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也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契税”账户。当实际缴纳契税时,借记“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2019-06-06 08:09:55 -
154****9469 目前,企业进行的对外投资中以实物进行出资已经司空见惯了。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也明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那么一个企业以实物对外投资,在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法律层面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做一个简要分析。
可以用来投资的“实物”种类很多,比如包括企业自用的房地产、商标、专利技术、存货、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等。本文选取两类**具有代表性的进行分析:一是房地产(投资企业自用)、专利技术;二是企业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投资企业准备出售的产成品)。
一、企业以自用的房地产、专利技术
对外进行投资
1
会计处理
企业自用的房地产在会计上一般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专利技术一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如果企业以该等资产对外投资,投资方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并结转该等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科目;被投资方一般按照评估值作为该等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同时确认实收资本(股本),将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投资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或者: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
*注:营业外收入还是营业外支出取决于处置损益
被投资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或者:股本)
资本公积
*注:有限责任公司贷记“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贷记“股本”。再者,一般实务中都是溢价投资,因此资本公积一般都在贷方,当然个别时候也可能出现在借方。
2
税务处理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因处置该等资产,如果产生溢价,投资方需要对该等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方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因处置不动产、无形资产属于缴纳营业税的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第四条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第五条: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因此,投资方(除房地产开发企业)暂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被投资方不涉及土地增值税。
(3)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因此,被投资企业作为土地的受让方,应该缴纳契税。
(4)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投资方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被投资方不涉及营业税。
3
法律处理 2019-06-06 08: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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