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会强制重新办理新身份证,但是建议**好重新办理身份证,这样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户口所在地就统一了,也便于在所落户的城市日常生活。
全部4个回答 >购房入户身份证要从新办理吗?有没有个人知道的?
156****5942 | 2019-06-02 15:48:39-
142****7366 不会,居民户口迁移地址变更,并不是法定必须换领身份证情况,可以暂不换领,而且新户口的地址,派出所会在身份证电子存储区更新,并不影响你身份证的使用。
当然如果你自己觉得有必要换领,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换领申请并办理新的身份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2019-06-02 15:50:48 -
155****8691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019-06-02 15:50:27 -
155****2887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2019-06-02 15:50:16 -
132****9345 户口迁移后,不重新办身份证不会影响买房,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新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会在身份证电子存储区进行重新备案,不会影响原身份证的使用。 2019-06-02 15: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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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正常过户的 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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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分割后,对一处房产就只会有一个房产证,不存在双方都要重新办证,获得房产的一方保留为产权登记人即可,如果原房产证上为两人时,则保留获得房产一方为产权登记人,将另一方去名即可。办理时,双方一起到房产中心,带着原来的房产证、离婚协议书及证书、身份证就可以办理。费用为100元的登记费和5元的权证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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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地址不能查出来,如果是已经买到手了,在建委备案登记(出房产证了)就可以查询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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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规定、分两种情形:1、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2、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第十二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时,应当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公民,如果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的,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的,应当申报换领新证。退出现役不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公民,向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第十三条 公民出境定居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应当交回居民身份证。扩展资料换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持《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补领居民身份证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污损、残缺需要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须持《户口簿》及本人申请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民在申、换、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证凭证先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再到分局办理。自分局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取证(注:根据2014年2月13日支队转发的身份证便民措施中为1个工作日)。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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