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经另一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
全部3个回答 >共同财产的房产证一方有权买卖吗
143****6445 | 2019-05-24 07: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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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705 不能,即便是他一个人的房本,即便是婚前购买的,现在出售也要出具配偶同意出售证明,这个东西手写就行。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明登记为一房单独所有,但如果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即使房产证上没有署另一方的名字,购房者在此情况下只与其中一人签订合同,那么当另一人表示不愿卖房时,你签的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 2019-05-24 07:38:41 -
136****8496 从法律上说,他没有权利,这么做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但从程序上说,他是名义上的产权人,完全有可能将房屋私自出售。如果房屋已被过户,买方也是善意受让人,这个房子就追不回来了。 2019-05-24 07: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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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520 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擅自卖房,房屋买卖合同判定为无效的情况 2019-05-24 07: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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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707 不能,因为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2019-05-24 07: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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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928 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共有人可以主张无效! 2019-05-24 07: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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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购房写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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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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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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