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齐全的话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是:(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如果购房人已婚,需要交纳的资料是:(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需要交纳的资料是:(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全部4个回答 > 有购房合同就能办房产证吗?怎么办理呢?
155****8090 | 2019-05-20 22:40:13-
134****3344 证件齐全的话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是: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如果购房人已婚,需要交纳的资料是: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需要交纳的资料是: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2019-05-20 22:41:18 -
136****6247 购房合同和发票,不一定能办理房产证
房子需要通过竣工验收才可以
这两点都达到才可以 2019-05-20 22:41:06 -
153****8757 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房子也是可以卖的(转让)。。。
这种没有房产证的交易后(转让),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更变购房合同名字,如果通过开发商将合同更变了名字,就很容易了,因为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是通过购房合同上名办理。
如果没有通过开发商更变合同名字,就需要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后,才能过户了。这就需要缴纳过户的税费了,不划算的。
总之没有房产证是可以交易的。 2019-05-20 22:40:55
-
答
-
答
通常不可以的,必须要原房产所有人签字才可以办理房产证。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购房合同丢失会引发什么风险,主要看合同在什么时候丢失的。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第二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对按揭的办理造成影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第三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了,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你好!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土地使用证,用地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这五个,不能缺的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在不小心弄丢了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之后很多人都表现得很慌张,不知道要怎么办?其实不用害怕,只是我们可能还不太了解这个应对政策,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备件申请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二、备案查档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 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收费标准是房屋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怎么办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一般来讲不用担心。当然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