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归属问题,开发商和业主之间一直纠纷较多。为减少争议,《物权法》就此作了相应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规定仍没有完全明晰车位归属问题,对于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改建成的车库这类特殊问题无法直接作出判定。尽管《物权法》没有对小区人防工程的产权作出明确界定,但笔者个人认为,无论依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还是依据法理分析,小区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属国家所有。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二条“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以及《物权法》第五十二条“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人防资产作为国防资产的组成部分,产权性质应为国家所有。尽管人防工程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但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因难以修建的要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等政策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属于国家在城市建设中,出于维护公共利益考虑,对开发商附加的住宅开发中必须承担的法定强制性、公益性义务,与国家直接用财政资金修建具有相同意义,国家是否出资不应影响产权归国家所有。
全部3个回答 >国外住高层几楼好?这个是否跟国内的情况一致呢?
155****3488 | 2019-05-18 23: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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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451 理想住宅的标准是:房子不超过六楼,周围自然景色优美,一边是公园,一边是秀水,树和水都是极好的过滤器,不让尘土通过。
不过,这样理想的住宅要得到真的很难啊。如果能看到青山、森林,住的高点得到视觉享受,牺牲一下别的也是值得的,如果仅看到的仅仅是“水泥森林”,那就免了吧,除了能满足一下“高高在上”的虚荣心。 2019-05-18 23:07:20 -
149****0967 小高层选楼层**好不要超过六楼。六楼**好,接着依次为五楼,四楼、二楼、三楼,七楼、八楼九楼……一楼铅(一般悬浮在2米以下)等重金属集结,其实对老人也不利。 2019-05-18 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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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702 这里还不得不谈谈中国传统上的“地气”之说,一些人说住在高层会缺少“地气”,有可能影响其身体素质,虽未经证实,但我国古代的地气之说不是无中生有的,何为“地气”?是否真的存在人们所说的“地气”呢?在中医的传统典籍中,有部分涉及到这种“地气”研究,其中**典型的是“辟谷”做法,其宗旨就是为了取“天地之精华”,包括人们所说的“地气”。
所谓“天地之精华”,其实是指健康的自然环境,由环境、气候、空气等各种条件综合而成地气是指大地的磁场,当时的古代的中国人没有磁场这个概念就用地气来代替磁场这个名词,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气都对人体有益的,只有和人体自身频率相同的磁场才对人体有益,其实这种影响更多来自于心理的作用。
受地心吸引力的影响,人类总是觉得靠近大地有种“脚踏实地”的感觉,有安全感,而处于空中的高楼则会有一种不稳定感觉,加上高层建筑物本身就会有一定的摆动性,如果对此比较敏感的人再加上一些老人的传统观念,更容易使之产生一种忐忑不安的心理影响。
同时,由于客观上高空中空气比低处稀薄,氧气量减少,地心吸引力也有所减少,对患有一些病症的病人确实有不适合之处,尤其是患有慢性支气管炎、心脏病、心绞痛、脑血管以及内脏有病变的病人,长期生活在高空中对其病情发展不利,有可能会加重病情。
另一方面,长期居住在高楼的人们尤其是老人,会产生一定的不安稳心理,甚至出现噩梦发作导致失眠以及恐怖感等。
这些心理因素的长期改变有可能会导致生理因素的改变,从而加重病情,所以说住高层对中老年人来说不利的因素还是有的。
特别是如果想让孩子健康成长,就不要住在六楼以上的楼层,窗外的环境十分重要,身居高层,整天面对的是砖墙,能引起孩子对自己和对世界的不由自主的敌意。 2019-05-18 2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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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比例: 均价略有跌幅在18000左右,**30%。 现在**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可以**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低**为6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低**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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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为了舒适度,当然基本上是越高越好,但超过三十层,可能会在大风时会有轻微摇晃;如果考虑经济,当然越低越便宜,一层**好;如果兼前二者考虑,在十几层较好;如果考虑防火防拉登,还是不要考虑住高层——或者家人各配一个降落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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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到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拥有永久的,是国家的土地,只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可以使用50年,如果时间到了,国家政策将得到解决。按照目前的政策是,然后你可以支付土地出让金,但政策正在发生变化,该事项存在争议之后。但房屋产权的业主,国家不把你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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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属于宅基地建的房子,和城镇商品房不同。城镇商品房首先土地是归国家所有,你只能用,这类土地交易实际上是交易的土地的使用权。这个使用权一般是70年,不过是可以向国家申请继续使用的,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使用权还是归你一辈子房子的。房屋所有权是你的,一辈子就是你的,没有70年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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