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提取方式可能不同,以南京为例:提取程序(一)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材料;(二)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三)银行或中心(分中心)审核;(四)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主城区缴存银行网点实行提取通兑。申请范围(一)购买商品房(二)购买二手房(含现房)(三)购买经济适用房(四)柜面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五)柜面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六)租住商品住房(七)离休、退休(八)出境定居(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十一)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十二)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十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十四)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十五)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十六)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十七)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全部5个回答 >自建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流程是什么?
134****9372 | 2019-05-13 15:28:41-
154****8311 各地提取方式可能不同,以南京为例:
提取程序
(一)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二)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
(三)银行或中心(分中心)审核;
(四)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
主城区缴存银行网点实行提取通兑。
申请范围
(一)购买商品房
(二)购买二手房(含现房)
(三)购买经济适用房
(四)柜面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
(五)柜面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六)租住商品住房
(七)离休、退休
(八)出境定居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
(十一)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十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
(十四)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五)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十六)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十七)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2019-05-13 15:2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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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399 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2019-05-13 15:29:11 -
147****8446 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2019-05-13 15: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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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单。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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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提取方式可能不同,以南京为例:提取程序(一)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材料;(二)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三)银行或中心(分中心)审核;(四)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主城区缴存银行网点实行提取通兑。申请范围(一)购买商品房(二)购买二手房(含现房)(三)购买经济适用房(四)柜面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五)柜面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六)租住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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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提取方式可能不同,以南京为例:提取程序(一)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材料;(二)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三)银行或中心(分中心)审核;(四)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主城区缴存银行网点实行提取通兑。申请范围(一)购买商品房(二)购买二手房(含现房)(三)购买经济适用房(四)柜面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五)柜面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六)租住商品住房(七)离休、退休(八)出境定居(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十一)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十二)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十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十四)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十五)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十六)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十七)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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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提取方式可能不同,以南京为例:提取程序(一)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材料;(二)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三)银行或中心(分中心)审核;(四)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主城区缴存银行网点实行提取通兑。申请范围(一)购买商品房(二)购买二手房(含现房)(三)购买经济适用房(四)柜面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五)柜面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六)租住商品住房(七)离休、退休(八)出境定居(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十一)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十二)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十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十四)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十五)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十六)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十七)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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