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房产税的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的“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造价或原价。2、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3、对没有房产原值的,由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的规定: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全部3个回答 >房产税原值如何确定?房屋原值有什么用?
143****7045 | 2019-04-19 12:22:21-
145****6939 二手房交易中,能否查到房屋原值,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确认房屋原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
1、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税。
2、对纳税人转让普通住房及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和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3、对纳税人转让非普通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
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
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
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
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2019-04-19 12:22:54 -
143****3548 计算房产税的房产原值的确定
1,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
2,吉税四字[1988]7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近的探视井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3,国税发[2005]173号文件规定:关于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
(1)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2019-04-19 12:22:46 -
147****803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而新的政策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即“应税房产原值”。具体为: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确定计税房产原值后,计算地下建筑的房产税方法与原计算方法一致。
举例:某单位有单独两处应税地下建筑设施,分别为工业用途房产和非工业用途房产。房产原值分别为20万元和30万元。该省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同时规定:工业用途地下建筑房产可以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地下建筑房产可以原价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则:
工业用途房产应纳房产税的税额=20×50%×(1―30%)×1.2%=840(元)。
非工业用途房产应纳房产税的税额=30×70%×(1―30%)×1.2%=1764(元)。 2019-04-19 12: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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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能否查到房屋原值,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确认房屋原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1、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税。2、对纳税人转让普通住房及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和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对纳税人转让非普通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房屋原值具体为: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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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能否查到房屋原值,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确认房屋原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1、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税。2、对纳税人转让普通住房及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和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对纳税人转让非普通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房屋原值具体为: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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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房产税的房产原值的确定1,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2,吉税四字[1988]7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近的探视井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3,国税发[2005]173号文件规定:关于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1)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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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本身需要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建房时需要将土地价值计入到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又包括了该部分土地价值,是否存在重复计税问题。综合起来该文件应当这样理解: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这种情况外,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一律按照地价全额计入房产原值计2、征房产税,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在税务处理上只有一种方法: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3、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财税文件的发布实施,使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缴纳的房产税相同,杜绝了之前由企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所做的房产税筹划。目前仍存在没有将土地价值按照规定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公司应当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协调解决计税依据问题,避免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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