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期房一般比现房便宜,但同时也是蕴藏风险的。买期房**担心的恐怕就是“钱房两空”了,钱交了,合同签了,房子却交不了。期房都有哪些风险呢?选择买期房应该如何实地看房?去售楼处应该看些什么呢?期房的八大风险和应对措施:1、房屋质量风险房屋质量问题是期房收房时的主要问题,也是购房者投诉的重灾区。由于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不能看见房屋的实际情况(即便房屋交付后,对一些隐蔽工程质量问题也难以发现),因此购房者常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发生纠纷。应对措施:验收房屋时,请专业的房屋检测(监理)机构来进行检测,对于一般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对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的质量问题,则一定要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以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要求维修、退房、及时索赔)。
全部4个回答 >期房可以买吗?购买期房有哪些问题要注意的?
147****6424 | 2019-04-18 07:19:15-
137****9902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但是,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但是,实际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长,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买房人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为60日,不宜太长。如果此期限时间过长,如:365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买受人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 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依照此规定,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9)关于不可抗拒力。
签订合同时,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括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大解释,否则,该解释不具有约束力。并应约定一个告知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好不要同意: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7、补充协议别嫌烦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
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自己与开发商所约定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后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有据可寻,**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买受人尽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一,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发生争议的解决依据。由于刘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平面图与双方实际约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许多缺陷,而当双方发生争议时,起到证据作用的却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图,所以,希望广大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平面图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体细节是否在图中标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发纠纷。随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可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保证本幢商品房只作为住宅出卖,不得作为商业用房出卖,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五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选择卖方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的条件。交房时出示实测面积。
从市场的角度来说,适销对路的产品供不应求,仍处于卖方市场,卖方就会利用市场的优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做出太多让步。至于市场需求少或积压商品房,因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卖方宁死也不肯让步。从司法的角度看,房地产市场刚刚形成并高速发展,立法者、管理者从观念上和实际操作上都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且又无经验及先例可循,导致立法和管理相对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来说比较滞后;在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短期内买方与卖方是无法抗衡的,无法达到权利义务趋向于真实一致。那么在这种买方明显处于弱势及不利的情况下,怎么能尽**大可能为自己争得一些应属于自己的但实际上却被侵犯或被忽视的权利呢?
买方聘请律师帮助签订购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谈判的时候,买方要与自己的律师站在一个立场,要表示出对律师的高度信任,这样才有利于争取到**大的合同合法权益,**大程度减少合同内容不利于买方甚至对买方不公的结果。在开发商表示不签就算了的情况下,即使你很想买这个房子,你也要沉着,不要轻易放弃律师为你提出的谈判条件,要知道很多谈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争取的过程。
总之,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8、签字盖章祝圆满
北京已出现了同一房屋买卖合同竟有三个版本的案件纠纷,开发商擅改合同是出现三个版本的合同原因。
坚持卖方先盖章,买方后签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建议在合同上由加盖骑缝章、过页章,个人买主过页签字。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后同时签字盖章,然后合同才能生效。但实际上一些开发商要求买方先签字,然后才去盖章。开发商这样做有很多理由,比如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售楼时,中介机构并无权在合同上盖章,所以必须将谈好的合同送到开发商那里去盖章;还有的是开发商的公章归某个人掌管,为了提高开发商自己的效率或自己方便或者其它的原因,开发商一般在凑足了几份买方已事先签字的合同后,才集中起来去盖章。
卖方盖章和买方签字的时间差,对于诚信的开发商来说无需多虑,但对于个别存在有意欺诈的开发商,买方就不得不防了,比如开发商利用这个时间差,将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在空白处增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事先谈好的补充协议不认可,可这时买方已签字了,**款大都交了,这会使买方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
为了防止这种概率虽小但对买方杀伤力却极强的细节,建议买方事先将合同的空白处划掉,并将已选择的条款用汉字在合同的空白处表述出来,以防被改动。
**好坚持双方同时盖章签字,这开发商不是不能做到,同时也是对买方的一种尊重,对合同严肃性的尊重。 2019-04-18 07:20:11 -
134****8423 期房尽管显示出许多优越性,但伴之而来的,则是期房的购买也有风险,一旦不慎,则会惹出许多麻烦。那么如何避免风险,买一套好期房呢?业内人士提出了六项注意:
一是对公司的信誉、实力要细细考证。引发出期房购买烦恼的,大多是购买者选择了那些实力不强、信誉不好的开发商,从而造成不能按时交房,质量太差。因此,购房者首先要选好公司,选择那些信誉好,实力强的大企业,到他们公司买房。这些公司考虑到信誉,都能做到按期按质交房。
二是购房资金不能一次性投入。购房时,有的公司对一次性交费的优惠很大,有的达到了5%以上,这确实是一笔不少的开支。购现房不妨为之,购期房则要慎重了。如果一次性交费,到时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购房者去要求赔偿,几乎难以奏效。如果钱未一次交清,则可凭未付余款去交涉,购房者便由被动变主动了。
三是购期房要选好时机。在开发商已经开始动工的基础上去购买。因为开发商已经开工并初步开始建设,表明按期交工有了初步保障,同时可以在动工之期到工地察看其施工质量,从而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仅凭设计图去购买,到时开发商以手续未办完而迟迟不开工,延了工期,吃亏的是购房者。
四是对周边环境要心中有数。购期房不象买现房,现买现住,周边的环境一清二楚。买期房有一个过程,因此对周边环境的潜在变化要心中有数,看一看买期房之处是否有环境恶化的可能,有没有制造"三废"的工厂也在建设。因为购期房的一个目的就为了购一间称心房,如果周边环境不好,又有什么意义呢?
五是关注开发商的物业管理承诺。影响人们购期房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对未来物业管理的担忧。通常而言,现房的物业管理好坏易于看出来,必竟这时的物业公司已经进场。而期房则不一样,那么它将来被谁管理、怎么管理、如何收费,都是一个未知数。如果买了套物业管理不好的房子,不仅不安全,也生活不舒畅。因此,购期房时,必须先要向开发商了解将来的物业管理构想,并要他们给一定的承诺,以保证将来入住时,享受到良好的物业管理。
六是合同签订必须请律师办,购房是一件大事,有的花费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元。如今购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购期房中,其潜在风险很大,那么如何避免它,或者在发生纠纷时,如何对自己有利呢?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进行购房合同的签订时,要请律师去办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购买期房十技巧
1.亲自到项目工地现场实地体会
对于开发商精心选取的这个园、那个苑,不要被迷惑,就当它是1号房、2号房,千万别被误导以为某某花园,就一定是个花园。一定要到工地现场去走走,看看开发商的工地管理是否有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是否是开发商承诺的。
2.会看地理位置。
所有房地产广告都会画个位置示意图,越画越艺术,仿佛个个都地理位置优越。您**好到实地去看看才会知道楼盘的具体位置。
3.看清价格。
购房人应弄明白是均价还是起价,如果是起价,就是楼盘房屋的**低价格,而实际价格,会因楼层、朝向、户型以及施工进度而增加。
4.会分辨外观图。
您得将漂亮的外观图看清楚,是实景图还是效果图,千万别将效果图当成实景图,那是电脑拟制的,太当真会让您失望的。
5.别被户型图、模型、样板间所迷。
户型图对购房人有吸引力,但您千万要注意有的户型图比例不当,感觉上会比实测中空旷得多。而模型、样板间通常经过了开发商的精心包装,不要被迷惑。
6.了解开发商。
购房人看房地产广告时,一定要看广告中有哪些是值得依赖的企业。如果对广告中列出的开发商或其他参与项目单位从不了解,别轻易购房,先了解一下再说。
7.别被优惠迷眼。
目前房地产广告中都登有项目的优势与优惠。却从来看不到该项目的弱势与弱项。聪明购房人别被什么机不可失之类的优惠所迷惑,更别为这种优惠而心动,那一小点优惠对大量的购房款来说算个啥。
8.仔细看按揭,算算是否合算?
购房人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付款方式,很多广告中都会标明按揭哪家银行、多少年、几成,您应向专家咨询一下贷款政策和知识,然后仔细算算,哪种方法合算。
10.其他。别忘了广告中还有绿化、物业、保安、热水等许多承诺。现房还可以亲自查看,但期房则别信广告之词、无凭无据,您在签合同时,还真别忘了这些内容。
七、期房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期房“只能远观,不可近瞧”,这种时间上的差异往往为日后的纠纷留下隐患,为避免损失,购房人应注意下面的法律问题。
八、弄清开发商的“老底”
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的证件进行缜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以降低业主的购房风险。
购买房产时,购房人应尽量主张看原件,因为复印件比较容易篡改和伪造。除此之外,常见的欺诈手段还有用一期项目手续卖二期商品房或用甲手续卖乙方商品房等。
九、把牢房屋产权证
在期房纠纷中,很多是关于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的,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齐全的,登房机关应在受理登记后即颁发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造成房屋产权证迟迟办不来的原因一般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健全、欠缴土地出让金、程序有误等,一旦属于这种情况,购房人要提高警惕。
十、重视“不可抗力”
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经常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
十一、一分一厘算面积
对于期房购买人来讲,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不可避免。很多时候,实测面积要比暂测面积高出许多,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能会损失预购契约中约定的“误差面积”的相应价款。与房屋面积有关的另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是房屋使用率与售楼说明书房产平面图不符。为避免处于被动境地,购房者可以这样自保:在契约中约定,误差率超过±0.5%时,购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2019-04-18 07:19:55 -
156****8664 一、认真查验相关文件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栋号范围内。
二、注意定金条款购房者购买期房时,一般要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根据《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三、区分定金和预付款
四、注意购房合同中的面积
五、注意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为突出的问题,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常常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为避免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
六、对开发商产权证办理义务的约定。 2019-04-18 07:19:49 -
157****3139 期房合同即是预售合同,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查看预售证件在签订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属于违法行为。
3、房屋的细节在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检查一些房屋的细节问题,比如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要对每一个房间的面积等相关信息都有明确的标注,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也需要应有明确界定。
4、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
5、合同备案签订好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不要忘了还有合同备案这一步,购房者自己要主动去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2019-04-18 07:19:44 -
145****5276 1.房屋质量风险
购买期房,很常见的就是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一般购房者签订合同的时候,房子还是没有成型的,所以房屋的实际情况也是不太了解的。就算是交了房,一些比较隐蔽的房屋质量问题也是需要入住一段时间才能发现。等到发现的时候,便出现了纠纷。
防范措施:验收房屋时,应该请专业的房屋检测机构帮忙验收,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2.面积缩水风险
一些房产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实测房屋面积时,故意改变建筑的面积、加大公摊面积,且不明示公摊面积的数量和计算方法,导致房屋的实际面积和销售面积不相符。
防范措施:收房的时候注意查看房屋面积测绘表,仔细核对相关数据并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对可列入公摊的面积进行计算,必要时要请专业测绘机构进行复测,以避免经济损失。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
对于售房者吹嘘的广告,一定要多个心眼,很多售房者吹嘘自己的房子环境多多好,配套多多好,但是购房者一旦入住却发现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防范措施:售房者承诺的广告中有的配套等一定要在合同中落实,口说无凭。
4.规划变更的风险
一些房产商擅自改变原先的规划设计,比如说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等方面随意改动,将小区中本应是绿地的地方改做他用,有的加建新楼,有的变成了停车场。房产商往往不会在合同中约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防范措施:购房者买房时,一定要审查售房者宣传的广告是否真实。审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全面仔细。
5.定金风险
很多房产商在签订完购房协议、预售协议之后收取完购房者的定金后才给购房者看合同、签合同。这时,如果购房者不满意合同条款,售房者会拒绝退还定金,导致消费者陷入被动,承受损失。
防范措施:购房时,一定要求房产商提供拟签署的合同文本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直接切入购房合同主体,审查合同具体内容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已经签署了认购协议并交付了定金,则一定要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和房产商协商签署合同的相关事宜并留好证据,以便一旦不能签署合同时索回交付的定金。
6.产权风险
现实中总有一些房产商以各种借口拒绝、拖延办理产权证,致使许多购房者入住后迟迟拿不到产权证。
防范措施: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就要认真审查房产商的土地情况、房屋抵押情况、以及建房的相关法律手续(审查五证),并约定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法律责任。
7.合同以及合同条款无效的风险
购房者因为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对于合同中出现的违法条款不能很好地察觉,导致发生纠纷时被法院判定合同无效;还有一种情况是不认真审查合同条款,还没有搞清条款的意思就慌忙签字,以至于在发生纠纷时,自己陷入被动,而遭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防范措施:认真审查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内容,对模糊不清的条款,一定要在明确其具体含意后再决定签署与否。
8.延期交房的风险
很多房产商由于资金不到位等问题会出现延迟交房、不能交房的现象,导致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防范措施:在决定买房并签署合同时,除了要审查房产商的“五证”取得情况外,还要考察拟购房屋的施工进展情况。 2019-04-18 07: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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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下开发商的五张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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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查看售楼处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售房单位是否相符,预售许可证的日期是否过期。②上网查找工程商的评价,是否有不良记录,同样上网查看物业公司的信誉。③到施工场地具体看一下施工情况,看楼房已经实施到什么程度,施工人员的状态,是否在正常施工等。④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双方可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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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还有就是对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基本的了解。具体包括:1、要注意选择楼盘。一般来说,政府投入建设资金较多或者具有特殊经济、文化背景的区域,其楼盘发展潜力大;如果房产项目所在区域有良好的整体规划,并处于规划实施初期,该地区楼盘**的可能性更大。2、注意楼盘规模。因为一般说来,大一些的楼盘抗风险能力要强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楼盘,相关的配套设施会比较完整,社区文化、物业管理 也都会相对好一些。3、注意开发商的资质背景。购房者不仅要了解开发商的资产规模,业界口碑,对项目的设计理念,还要掌握其品牌建设情况,甚至了解与其合作的建筑承包商等合作伙伴的情况。4、注意审查“五证”。第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二)购房中的合同签订。购房时要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除此之外还包括签订补充条款。先签订认定书,再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预售登记。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所以,签订认购书时要看清是哪个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三)购房后交付入住办理产权登记。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将房屋交付购房者,购房者检查后签收入住通知,签收“两书”,在办理完登记后,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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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于期房在还未完全建好之前就开始销售,较现房而言,存在的风险较大。在期房买卖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关键的就是要重视合同。在签约前做好准备工作,在利益受损的时候,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二、期房购买的注意事项: 第一,逾期交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是期房购买者**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大都因为资金不足,致使工程拖延。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譬如其资金实力,其正在经营的项目在市场上的反映以及其大体的经营状况等。另外,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的具体日期约定清楚,以及不能按时交房时开发商所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第二,房屋质量出现问题。 房屋的质量问题也是极易出现的,购房者如果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损失也是可以避免的。在选择楼盘时,就应打听一下开发商以前做过哪些项目,项目的口碑如何等,做到防患于未然。在签订合同时对质量条款约定要尽量细致,尤其对具体出现哪些问题可以要求退房等。 第三,交房时发现房屋面积和格局与原规划不符。 这个问题只能在交房后才可以发现,所以购房者对此类问题的发生只能在合同中约定,以减少自己的损失。法律对此所作的具体规定主要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参照**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的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交房时发现与预售的广告宣传不符。 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促销,不论是预售还是销售都需要利用各种媒体做大量的广告宣传,其中不乏一些虚假广告,而购房者往往会被这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所迷惑,从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款或定金,等见到真正的楼房会大失所望,发现其与广告宣传完全不符。这种受骗上当的经历在期房的购买中发生的几率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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