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厘清一个概念,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一部分是建筑物。对土地部分,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费用原则上是给村组用于对村民的安置及长远生计的解决,现状大部分是采取货币补偿即分钱了事。建筑物是按评估价格赔偿。由于你是非农户,所以原则上不会分到征地款,但仅限于原则上。如果是国有土地的拆迁补偿,则土地和房屋在拆迁征收时都必须给予赔偿,所有补赔偿款项全部归个人所有。因为现在城区国有土地价格远高于同面积的建筑物,所以国有土地拆迁价格远高于集体土地价格。至于40平米的补偿,只是你们区县或乡镇或村组的个别政策,因为不具有普遍性,所以无讨论价值。
全部3个回答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哪个好?有了解情况的吗请问?
152****1599 | 2019-04-14 16:16:14-
144****3499 国有土地比集体土地好。
国有土地的使用非常广泛,集体土地的使用受诸多条件限制;国有出让和集体土地在赔偿上也有区别,二者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可以依据拆迁条例,按房地产的市场价进行补偿。而集体土地上的建筑只能按重置价进行补偿。具体的价格,国有土地房地产价按当地的交易价格标准进行赔偿,而重置价一般为建筑成本扣减使用年限。
重置价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建造或形成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全新状态下的资产所需花费的全部费用。重置价有复原重置价和更新重置价两种。在考虑按照复原重置或更新重置确定重置价值时,要符合替代性原则。 2019-04-14 16:17:26 -
151****0390 首先,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全民所有制(国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人拥有的也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其次,土地已经只能由集体所有变为国有,而不会从国有变为集体所有。
**后,集体土地使用权是禁止抵押贷款的。所以说你现在要弄清你的土地到底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这个从你的土地证上就能体现。如果是国有土地那么你就可以用来办抵押贷款,如果是集体土地是不能用来办抵押贷款的。 2019-04-14 16:17:09 -
145****5471 1、国有土地一般为政府出让,使用人有偿取得,拆迁有土地出让补偿金。
2、集体土地一般为农村土地或政府划拨地,使用人属于无偿或优惠取得,一般无土地补偿金。
其他类补偿一样,如拆迁安置补助费和地上建筑物补偿等。 2019-04-14 16:16:57 -
134****5826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 2019-04-14 16:16:37 -
132****6320 肯定是国有的好了。集体说白了就是村里的。补偿一个国家补,一个村里补,你说那个好。 2019-04-14 1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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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国有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拓展补充:集体土地不能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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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国有土地在定义上属全国人民;集体土地在定义上属一部分人。两者都是公有土地。国有土地允许买卖,集体土地现在是不允许的。从实务上来看,城市土地都是国有土地,农村土地都是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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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国有土地在定义上属全国人民;集体土地在定义上属一部分人。两者都是公有土地。国有土地允许买卖,集体土地现在是不允许的。从实务上来看,城市土地都是国有土地,农村土地都是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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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国有土地在定义上属全国人民;集体土地在定义上属一部分人。两者都是公有土地。国有土地允许买卖,集体土地现在是不允许的。从实务上来看,城市土地都是国有土地,农村土地都是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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