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 5 年职工提供: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2.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 2 年 , 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提供: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状况证明 。 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3.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职工提供: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 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4.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享受政府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提供: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宁波市城市**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失业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136****1153 | 2019-04-10 08:45:51-
158****0804 下岗失业以下四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下岗失业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无重新就业的,可凭失业证、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农村户籍或非本市行政区域户籍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的,可凭本人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3、破产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连续两年未重新就业的,可凭失业证、企业破产文件、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凭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下岗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2019-04-10 08:46:43 -
144****8636 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相关要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
③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
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2019-04-10 08:46:31 -
145****6672 可以提取。
一、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详细原因:
1、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3、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4、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2019-04-10 08:46:18 -
133****9079 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可以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9-04-10 08: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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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本市户籍与异地户籍两种情况:1、本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先领取《失业证》,后凭《失业证》、身份证等、住房公积金卡、离职证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2、异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二、提取公积金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工作人员审核职工XXX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由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4、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6、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定要注意办理的流程和条件,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申请,这样才可以顺利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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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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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以下四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下岗失业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无重新就业的,可凭失业证、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农村户籍或非本市行政区域户籍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的,可凭本人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3、破产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连续两年未重新就业的,可凭失业证、企业破产文件、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凭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下岗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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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非常住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相关要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规定: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可凭失业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表格可到公积金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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