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产业园区服务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全部3个回答 >写字楼物业费一般多少有规定吗?
135****1332 | 2019-03-13 0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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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2019-03-13 00:31:09 -
131****1031 一、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二级收费标准:
0.7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三级收费标准:
0.4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四级收费标准:
0.35元 /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
三、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2019-03-13 00:31:04 -
132****1617 物业费构成要素有以下几点:
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服务费为物业企业经营性收费,其中已经包括小区卫生保洁相应费用。至于不少人咨询的“卫生费”是否为“垃圾处理费”的问题,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此项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收费,由城市环卫部门收取(也由委托居委会、物业代收的情况)。
国家物业费收取标准只是起一个指导的作用,具体收费还要根据当地情况来定。以北京市为例,其物业费收取标准为:
序号 计费项目 计费单位 计费标准 计费说明
1、管理费 元/年?米2 2.4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2、小修费 元/年?米a 2.36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3、小区公用设施维修费 元/年?米2 l.0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4、化粪池清掏费 元/年?米2 0.3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5、绿化费 元年?米2 0.55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6、电梯运行费 元/年?米2 依文件规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分摊计收 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文
7、电梯检验费 元/年?米2 / 京价(房)字[1989]第170号文
8、高压水泵费 元/年?米2 / 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文
9、生活垃圾清运费 元/年?户 30.00 京价(房)字[1999]第253号文
10、保安费 元/月?户 5.0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11、保洁费 元/月?户 4.00 丰价(房)字[1997]第7号文
12、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 元/月?户 l.0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 2019-03-13 00: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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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好说,各个城市的标准不一样,还有,写字楼的物业费,要看包括些什么,有的包括了空调,公共水电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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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租写字楼的物业费跟管理费其实是一样的,就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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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按照每平每月来收取的,譬如办公室面积是200平米,物业费是5元/平/月,那就是一个月1000元的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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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2条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第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第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第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有关内容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第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在双方约定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第十条 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十二条 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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