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3、如通过房屋中介购房,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 4、仔细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 5、如购买公房,须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须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 6、如果所购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 7、如果了解到欲购房屋属于下列几种情况,则千万不能购买: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 8、对房屋质量及其他配套主设施的审查。在这一环节,购房者除对房屋户型、结构、用材等较直观的方面进行查看外,还须进一步了解有关供用电情况、水质、水压、煤气、供暖、管线走向等细节;了解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全部5个回答 >有谁能说下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146****2259 | 2019-02-25 19:07:59-
158****4082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交易,现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现象,其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二手房交易正规流程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2019-02-25 21:52:50 -
155****6084 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合同时需看到的东西:
(1)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正本。(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的真实性。)(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
(2)产权证所有人及其共有人(配偶)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复印件。
(3)卖方身份证及户口薄。
(4)如卖方非产权证权属人,则产权证权属人需出具书面格式的委托书。
(5)原契税完税证明。
(6)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由房屋土地测绘部门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和房屋地籍图。
(7)水、电、煤结清帐单。(上个月)
(8)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上需注明事项:
(1)买卖合同已签订,买方首期款也已支付业主后,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非买方责任问题致使产权无法顺利过户时,业主需全额退还卖方订金及**款,并赔偿。(款清后必须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
(2)卖方必须保证产权证的真实性,若产权证不被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真实性),卖方全额退还房价总额56万。
(3)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需与产权证一致,如有不同,卖方必须补偿差价。
(4)屋内设施陈列清楚(包括门窗、地板等)以及确保没有缺陷。如有缺陷,由卖方补偿。
(5)有无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产权人书面委托书附进买卖合同。
(6)付款方式流程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注明,如因非个人原因而引起的任何付款上的拖延,买方可免除责任。
(7)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及应由哪方于交房前结清包括水、电、煤、物管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8)房价是否包含了燃气设施费?房价是否包含了维修基金余额? 卖主需在交房日前将其户口迁出。
(9)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有无能力负责赔偿损失。
(10)违约责任:明确出现何种情况时即视为违约,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产生纠纷协商不成 时如何解决争议(仲裁、诉讼等);
(11)写明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在合同中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另外,补充一些条款时,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要求中介方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 2019-02-25 21:52:44 -
136****0688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2019-02-25 21:52:36 -
156****6255 1、如果你的房子是经过房产中介的话,千万一定要实地查房。房产中介太会忽悠了,别被带沟里了。
2、房子的归属权也是很重要的,认真查询房产证上的归属人的名字是否和卖家本人的身份一致。不注意这个事的话,这问题就大了。
3、你买的房子是否还在租赁期,因为根据相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在房产买卖的时候不可以存在出租给其他人。
4、房子的物业费是否在出租前结清,物业费包括物业管理费、电费、天然气、煤气、暖气,否则会让我们入住后进行缴纳。
5、了解房子的实际房龄,大部分商品房的使用权限是70年。但也有个别房屋的产权年限只有四十年。
6、在签订房产合同前一定要逐条阅读条款,千万不要别中介钻了空子,合同空处不留白。
7、房子是否是正常的房子,因为违规被法院查封的房子不可以进行买卖的。
8、看完房之后先别急着签订购房合同,我们需要观察房子几天,然后再来付定金,以防房子不合适,然后已经签订了合同,这时中介就会要求你赔偿违约金。
9、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我们买方是要缴纳一些税费的,一般都是契税(90平方以下1%计算,90平方以上1.5%计算,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一般都是卖方支付)。
10、房子的户口是否迁出,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立契过户当天,买卖双方及其业务员同时来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签订《买卖契约》。因为银行必须要看到《买卖契约》,才会放款给你。**后还要哦办理好房产产权变更手续。
二手房也有很多的注意事项,不要小看这些小知识,这些都可以帮助到以后想买房的每一个人哦!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二手房的相关知识,可以点击搜索微信公众号“房证通”,里面有专业人士会解答你不懂的相关问题哦! 2019-02-25 21:52:30 -
135****9619 在二手房买卖时,应注意事项共有以下几点,具体如下: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2019-02-25 21: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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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二手房也叫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和其他性质房屋不同;购买时注意下如6情况不要买: 1、没有房权证的房屋; 2、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 3、产权共有人不同意的房屋; 4、在抵押状态的房屋; 5、不能建立楼盘编号的房房屋; 6、姓名、地址与房权证不符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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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二手房交房时的要点有哪些?本文将为您解答二手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二手房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这些设备设施一般有:空调、灶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具等。一、二手房设施设备清点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在二手房出售时对装修和一些设备设施通常都是赠送的,因此,二手房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将设备设施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予以明确写明,二手房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这些设备设施一般有:空调、灶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具等。收取发票保修卡。二、水、电、煤气、天然气的清点及过户双方应一同来到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天然气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并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有无欠费情况。如有欠费,二手房买房人则有权要求原房东补交费用。然后,双方再根据**后一期缴费单据上载明的数字和房屋表具上的差额,根据单价进行结算。作为二手房买房人,要特别注意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定要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的欠费情况,这些欠费可能是原房东以前拖欠的费用及滞纳金(滞纳金一般按照日千分之三计算,累积起来就相当高了)。三、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的过户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有线电视公司、电信或网通的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二手房买房人也要特别注意询问工作人员原房东有无拖欠费用的情况。四、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结清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和公共维修基金更名手续,同时办理物业费用缴纳的交接,要注意询问物业人员看原房东是否拖欠物业费及取暖费。五、户口迁移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原房东应将户口全部迁出,如仍有户口,买房人可要求原房东迁出,若其拒绝办理,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六、清点二手房钥匙二手房原房东交给下家的钥匙包括:二手房房间钥匙、单元大门钥匙、防盗门钥匙、地下室或小房钥匙、信箱钥匙等。七、结清二手房尾款以上六项均二手房过户及结算完毕后,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尾款在扣除下家代原房东支付的费用后,余额为下家实际应支付的款项。上加收款后应出具收条并注明“全部房款已结清”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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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交易,现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现象,其发展前景相当可观。注意事项(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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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1:买卖双方一定要到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交易费用,领取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好买卖双方能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指产权证)。 2:煤气过户。 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上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讫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3:结清电话费。电话、宽带过户。 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门电话线路,下家就要仔细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购房者可以让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上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上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一张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账单,一并清结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4: 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由于有些二手房是空关房,平时无人居住,上家也没有去付有线电视的月租费,造成拖欠。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房屋交接时下家可要求上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下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5:迁移户口。 买卖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以外,上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易危及到下家利益的一种纠纷。因此,下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上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下家一定要与上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