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无贷款: 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全部4个回答 >二手房出售方式?谁晓得详细介绍下呗。
131****3946 | 2019-01-05 12:41:52-
138****9507 二手房出售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2019-01-05 12:43:02 -
158****2185 要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买卖双方签的合同,这份合同签的价格是真正的成交价,比如,你买的房子买过来的价格是178万,而房产证上的原价是70万,这个价格就写178万,还有一份合同,是国土局过户时签的一份买卖现售合同,这个上面的价格就写70万,这样,国家的税费是按过户价来算的,因为你过户时写的是房产证的原本价格,所以,不管契税,营业税等一切国家相关税费就按70万来算,如果你在国土局买卖现售合同上面写178万真正的成交价的话,那么国家所有的税费就按178万来算,而且另还有一个个人所得税,也就是178万减去70万再减去原业主装修房子的有效发票剩余的20%,这个税是比较重了,加起来七七八八税都要好几十万,所以没必要,如果真想避税,那就按房产证原价过户得了,其实你的**款都是在银行做资金监管的,有资金监管协议,所以也很放心,市场上90%的二手房交易都是这么做的。
也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这个对买家是没有风险的,其实卖家也没什么风险,因为钱都在银行做监管,没有谁动得了,到时候银行还是把钱直接打进了卖家的帐号!
!!!! 2019-01-05 12:42:42 -
149****0197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一定要结合自身经济、财力量力而行,**好预留出总购房金额50%以上的款项,再考虑贷款买房事宜,否则容易造成入不敷出的局面。这种方式购房,买卖双方需要带不同的证件 .
2019-01-05 12:42:33 -
153****1244 按揭贷款购房:
这种方式的第一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从投资理财角度上说,办按揭的购房者可以把资金分开投资,贷款买房出租,以租养贷,剩余资金还可用于其他项目投资。 2019-01-05 12:42:22 -
138****4791 一次性付全款购房:
如果经济小有实力,购买二手房时不妨一次性付全款。其优势有三点:首先,一次付全款购房后就不再有任何经济负担,同时也不必涉及到任何资信认证。
其次,再次出售时不必受银行贷款的约束,一旦房价上升,转手套现快,退出容易。如发生经济困难,还可以向银行进行房屋抵押。
第三,一次性付全款还可作为与售房业主讨价还价的筹码,如果对方想要快速出售,还可进一步节省购房款。这种方式购房,买卖双方需要带不同的证件。 2019-01-05 12: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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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这四类房源要谨慎:1、房价低于同区域均价很多;2、看房平台是否承诺虚假房源的赔偿;3、图片与房源信息是否匹配;4、房源介绍不体现关键信息,比如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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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二手住房,作为个人购买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交纳房地产买卖合同金额的1.5%,而非个人购买则按房款总价的3.0%交纳。比如:一套住房的交易的总价为10万元,那么买房子的消费者必须交纳1500元的契税。另外,根据实际情况,部分的契税还可到相应的财税部门办理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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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寻找中介信息登记。买卖双方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经纪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买卖双方进行配对,为他们牵线搭桥,买卖双方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在这个环节中,买卖双方面临的一个重要事情就是选择一家真正的放心中介,它直接关系到交易的安全和房款的顺利交接。 二、入市资格审批 卖方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上市批准通知书”,办理上市审批手续。 如果是已购公房,其上市需盖三种章。 第一枚章是在出售调查表上盖的章,主要由单位证明土地使用性质,以便证明房屋所在地皮是出让性质还是无偿划拨。 第二枚章是在上市征询意见表上盖的章,后来北京市颁布了补充规定及说明,如果已购公房房主与原产权单位没有特殊约定的,无需原单位同意盖章。 第三枚章是在上市申请确认表上盖的章,由各区房地部门在买卖签约前审批。主要是从表格中审核是否属于规定中禁止上市的几种房。以下产权性质的房子不能上市交易: 1.中央直属机关的公房; 2.军产、院(医院)产、校(**)产的公房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的; 3.使用权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的;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所持乡产权房产证的二手商品房;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8.所有权有纠纷的;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 10.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11.依法被查封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 12.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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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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