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全部5个回答 >五十年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135****9941 | 2019-01-04 07:00:41-
132****4191 意思就是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019-01-04 07:01:14 -
147****7903 1、我们常说的50年产权的房子,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为50年。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5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而是市场上跟商品房一样可以自由交易的房子。只要是“五证二书”齐全的房子,都是可以买卖的。只不过房屋所在土地为商业等性质,而不是居住用地,所以产权只有50年。这种商业用地属性的房子,一般来说,水电费计费标准是商业标准,比居民标准要贵。此类房子大多数被人们常称作“商住房”。但也有少数“商住房”的水电费计费标准与居民标准一样,那购房人就赚到了。
3、不过,50年产权并不是能保证你可以住50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一般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受市场和资金影响,土地被拍下之后,开发商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土地被多次倒手。这样,业主真正拥有的时间可能远低于50年。买房的时候要注意查看土地使用权证,算算房子还能住多少年。剩余年限越少,房价肯定要打更多的折扣。
4、比购**长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的少20年而已;因购房人各取其所,一般不会影响2次销售;到期后不会没收,补缴土地税是有可能的。 2019-01-04 07:01:09 -
156****4556 房屋的产权永远属于个人;五十年是指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未动迁并且不属于危房的情况下,土地使用年限顺延,但是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具体收费标准国家还没有明确。 2019-01-04 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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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70年是指普通住宅用地国家出让的权限不是所有权,是使用权,就是说把地借给开发商用70年。但是地上的附着物,即你的房产所有权益是全部属于你的。不过过了100年还是200年如果房子还在没有坏也是你的。如果你的房子,土地年限到了,并且房屋还持续可用,一般情况下,你可用继续使用你的房屋,但可能遭遇国家让你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这个情况目前还没有任何人遇到,但相信国家应该不会收费很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那时国家对该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规划,比如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从理论上来讲,国家应该赔偿你的房屋,因为土地虽然是他的,但是房子是你的,就好像现在国家占用了农民的菜地或者别的什么,都是要赔偿一样,虽然土地都是国家的。基本上就是等于你被拆迁啦。但是因为你不具备土地所有权,如果你的房子刚好在70或者不到70年就倒塌无法居住啦,那么有可能国家就可以不用什么花费自然收回该土地啦。如果土地是私有的,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自己再盖。不是私有,可能不能再盖啦。不过说到底这个是谁都没有遇到的新问题,相信到时候国家会有比较具体的措施出台。貌似我们建国都不到70年,商品房更是近20年的产物,所以暂时不用担心,还有好几十年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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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七十年产权的意思就是说住宅占用土地的使用期限,这也是土地出让的过程中要确定的,一般住宅用地七十年。产权年限分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房屋权是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的。一般所说的房子产权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权。如果购房者所购买房屋的七十年产权到期了,那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进行处理:1.到期了可以自动续期,也就是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个申请需要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并且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国家收回到期的土地和房子但是会对房子产权拥有者进行经济上的补偿。3.用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有人通过调查了解到了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比较多的认可,也有少数一部分人表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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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和50年产权的区别在于:一般我们所说的“70年产权和50年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购买房屋后,房屋即属于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一般来说,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5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为七十;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70年产权”作为住宅建设用地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50年产权”作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续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协议获得续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产权”的用水用电等生活成本一般会高于“70年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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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没有办理继期,如果动迁,只会补偿房屋所有权的钱(75%)左右,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5%)左右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面对“70年后,我们房屋怎么办”的质疑和困惑,众多的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问题肯定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保护私有财产产权的法律法规日益明晰而逐步破解。就目前法律政策而言,下文三大设想可以破解目前的房屋产权年限缩水困惑。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某专家认为,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但这一做法的较大障碍是:届时小区业主们作为分散的个体,很可能无法在怎样缴纳和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方面达成共识。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较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国家有权利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之道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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