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购房人员需要在中国居住满一年。第二,购房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需要在合同中同时注明中文和外文姓名。第三,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明,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第四,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第五,备齐资料后,需首先交由北京市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查。第六,如购房人需要贷款且在京无固定收入的,其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证明均需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
全部5个回答 >外籍人士购房规定是什么啊?
144****2228 | 2018-12-19 15:06:11-
157****7901 根据建设部、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总行、外汇局2006年7月11日颁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中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只能在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城市购买用于办公所需的商品房。
2018-12-19 15:06:53 -
157****2376 1、购房人员需要在中国居住满一年;
2、购房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需要在合同中同时注明中文和外文姓名;
3、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明,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4、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5、备齐资料后,需首先交由北京市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查;
6、如购房人需要贷款且在京无固定收入的,其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证明均需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
2018-12-19 15:06:39 -
154****6054 移民前后对动产和不动产的处理一般可以按如下办法: 1、物色自己信得过的代理人,协商好授权范围、责任及利益,书写授权证书,必要时**好作出书面公证。 2、如果不准备加入移民国国籍,也就是以后还是持有中国护照,对动产和不动产的处理就容易多了,只是一旦注销户口与身份证后转用护照办理有关手续就是了。 但如果准备加入移民国国籍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加入外国籍后将自动失去中国国籍。这时你的中国护照就要失效了,尤其是入籍时改换姓名的,就一定要注意保留“彼人即此人”的证据保留。保留的方法有很多,如证人证词、公证,使领馆证明、原证件复印件、相关照片文书等等,以免年代久远时引致身份证明的麻烦,总之,你要保证能用外国护照(加上旁证)证明你这个外国人就是原来的那一个中国人。
2018-12-19 15: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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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外籍人士在华购房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相关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如下:1、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另有规定的除外)。2、外籍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需要检查相关材料、验证购房人持有房屋情况,另外以下材料需要具备:①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②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3、购房结汇需要按《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执行: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若符合规定的,在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即时备案登记。境外人士购买二手房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身份证明:港澳同胞提供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同胞提供台胞证或经确认的身份证明;外国人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无居留证的提供中国公证机构的护照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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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国家出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及《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住商品房。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一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一 贷款对象: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二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当地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是指存量房);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4、同意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物业作抵押;5、愿意履行贷款合同的全部条款;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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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大陆往来通行证(台胞证)、户籍藤本(可证明婚姻状况)、在京购房审批表、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香港人-------香港身份证、结婚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韩国人--------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户口本中文翻译公证(可证明婚姻状况)、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其他国籍------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结婚证中文翻译公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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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购房人员需要在中国居住满一年。第二,购房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需要在合同中同时注明中文和外文姓名。第三,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明,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第四,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第五,备齐资料后,需首先交由北京市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查。第六,如购房人需要贷款且在京无固定收入的,其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证明均需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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