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向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税的税种。如果房屋属于国家或集体的,那么就向房屋使用者征税。
全部2个回答 >房产税具体内容有什么?谁能大概讲一下。
155****8549 | 2018-12-14 03:19:54-
145****7434 一、2018年房产税改革内容
1、房产税改革内容范围扩大了。改革后,纳税人将被扩展到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
2、税收范围扩大。改革后将把财产税扩展到农村地区。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财产权利的单位和个人。
3、税基改变了。改革后的财产税作为税收的基础,通过了财产的估价。
4、税率调整了。改革后的房产税将采用幅度比例税率,税负与以前大体持平。
5、地方的权力扩大了。改革后将把房产税税率的具体确定权、实施细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下放给地方,便于调动地方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
二、房产税改革内容具体征收办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
上面这些就是房产税改革内容的具体情况。 2018-12-14 03:20:50 -
158****3014 1、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
2、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普通住房若是满2年可减免。
3、个人收入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4、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房屋产权证印花税5元。
5、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一、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二、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重庆市试点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上海市试点
(1)时间认定: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
(2)缴纳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3)征收对象:本市居民二套房、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4)界定三类免征对象
A.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
B.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 2018-12-14 03:20:43 -
156****8286 目前国家也出政策公开参与炒房,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国家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钱去买房。
**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国家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
一但房产税改革后,政府**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国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国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国家麻烦就大了,呵呵。
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关系,很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政府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
房产税政策短期影响房价很难说,因国家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国家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
国家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
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
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也准备征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 2018-12-14 03:20:33 -
146****0365 一、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征收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三、计税依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018-12-14 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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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房产税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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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不会很难,但你要好好和老经纪人学习,要有个空杯心态,谦虚谦虚再谦虚! 房产销售和任何其他销售都一样,只不过产品变成了房子而已。房子属于不动产,是大宗商品,它有它的特点。第一步是要有个好心态,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半死不活状态下,不要怕失败,目前的市场对任何一个房产经纪人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选择了它就要坚持! 销售房地产,首先你的脑子里要有房子,对你守盘区的房子要熟悉,包括房子的楼层,朝向,单元数,一梯几户,建房年代,开发商,物业公司,物业费,停车费,停车场车位状况,房子的户型,此地的电费,水费,煤气费,周围的交通状况,周围的有没有大的购物中心,有多远,周围有哪些**,公园,周围环境等等,这些都是客户要问你的,也是你向客户介绍房子时的资本,让客户觉得你很专业,让客户相信你。这是基本条件,了解你销售的产品,所以要好好跑盘,切记! 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多和客户聊,当然要具备一些聊天技巧,这就是你要向老经纪人学习的地方。 了解了房子,了解了客户的需求,接下来的就是配房子。就像给锁配钥匙一样,找到**符合客户需求的房子,匹配好以后就可以带客户看房子了!但是带客户看房子之前你自己一定要提前去看一下房子,这个很必要:①你可以借此观察周围环境,决定在哪儿约客户见面**近,不要让客户走冤枉路,多制定几个地方,以防客户找不到你说的那个地方,切不可出现你带客户看房子结果在小区转来转去找不到房子在哪!(客户**忌讳这个)②看过房子后,了解房子的优点与缺点,优点是你与客户议价的筹码,缺点留来与业主议价。你知道缺点后,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你会提前有个准备。③对房子了解后,可采取一些方法,在客户看房子时掩盖这个缺点,这需要你与业主打好关系,他会配合你的。 客户看过房子后,你要和他聊,了解他对这个房子的看法,如果不满意,一定要问出客户的抗拒点,即为什么不满意,为你接下来为他找其他房子有个更清晰目标。如果他满意(观察客户表情,一般不会主动和你说满意,这需要观察经验),那赶快逼定(逼客户定下来),这需要一系列的方式方法,各种话术,做状况等(这是你的发挥空间)。 **后议价,签合同。签合同是一瞬间的事,但是这之前的准备工作那是相当的复杂的。 送你一句话:房源是核心,客源是导向,带看是结果,签单是目的。 你是做销售的,不是客户要什么房子,你去给他找,而是你有房子这个产品,你要把它推出去(房源是核心)。 **后要保持空杯心态,多学习!空杯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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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服务 1、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等有偿便民服务的,并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2、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建立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 3、设有服务接待,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 4、广泛的应用专门的物业管理软件、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进行管理。 5、按合同适时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6、小区业主支持和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及时改进薄弱环节。 7、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应全部持有物业管理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意识高,敬业精神高,业务素质强,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9、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消防培训及其他服务培训。 (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提供服务。 2、小区出入口设有小区房屋、道路平面示意图、宣传栏,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的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3、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私自拆改管线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5、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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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河南省会城市,有专家预言,郑州未来人口将达到1500万,住房问题会成为郑州的一个瓶颈。早在2011年郑州市政府就推出了住房限购政策,此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郑州市住房紧张的状况。 一、自2011年1月6日起,在郑州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结合我市当前实际,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未来路与农业路未交界处以中州大道为界)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 无法提供在郑州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在郑州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同时,将根据我市房地产运行情况,对住房限购政策、限购区域及时进行评估并适时做出相应调整后,对外公布执行。(该限购政策不含各县(市)、上街区)。 二、限购期间,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应作为购房合同附件。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并留存加盖企业印章的上述证明复印件,核实《申报表》所填信息内容,登录限购商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同时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违反本通知规定,或因未履行告知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房管部门将暂停其网上销售,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因上述行为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承担;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五、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加强审核,在受理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预告登记时,应当核验《申报表》和购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六、限购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要在售房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供购房人查阅。 七、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航空港区均应按本通知执行。 附加:自2011年3月4日起,对在郑州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郑州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郑州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郑州市区向其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