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住型商品房的性质,只需要抓住三个要点就可以了:商品住房、自住属性、共有产权。 (一)商品住房 自住型商品房是不是商品房呢?答案是肯定的。有三个原因: 1.土地流转过程与普通商品房一样。自住型商品房的土地并非政策性划拨或优惠价出让,而是经过跟商品房一样的招拍挂全过程,开发商进行了激烈的叫价和拍卖,从形式上实现了公开和公平。因此,自住型商品房的价格中,地价占有50%以上的比重,甚至达到90%。这与普通商品房没什么区别。 2.交易价格和上市交易过程与普通商品房基本一致。虽然自住型商品房采取限价政策,售价只有周边地段的70%左右,但定价机制是随行就市,跟市场行情保持一致。此外,自住型商品房是允许再上市转为二手房的,虽说要五年以后,且所得溢价收益的30%要交给政府,但依旧是可以按照市场行情进行变现交易的。这两点与普通商品房无区别。 3.建筑质量和风格与普通商品房大体一致。自住型商品房的承建开发商,基本是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大型房地产企业(小企业基本拿不到地),虽说或许会有店大欺客之嫌,但作为市领导的面子工程,基本的道德水准还是会有的。从建筑风格来说,目前上市的自住型商品房,都设计成高层或小高层板楼,而非保障房通常意义的塔楼;户型面积从50多平米到135平米,更加丰富和多样。一些自住型商品房主打绿色环保、低密度花园洋房、一梯两户、人车分流、商业配套、配建**幼儿园,这都比保障房的品质要强得多,甚至不亚于目前在售的普通商品房。 (二)自住属性 自住型商品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大区别,在于其规定的自住属性,其实就是弱化了投资属性。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从五个方面来解释: 1.优先针对无房户。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对象里,优先针对北京户口的无房居民,包括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这说明,自住型商品房重点确保符合条件的无房户有房住,而且拥有一定比例的产权。对于名下有一套房的北京户口居民,则列为非优先供应对象,排在后面。 2.限制购买数量。按照北京市的限购政策,北京户口无房户名下可以拥有两套住宅房产,至于中间怎么交易、倒手都无所谓,确保名下不超过2套就可以。即便是夫妻离婚,各自作为单身状态名下也可以各维持1套房产。然而,自住型商品房的购买数量约束更加严格。符合条件的北京居民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而且一旦转卖,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房。拥有一套自住型商品房的两口子离婚,净身出户的那位无论是单身还是再婚,都不得再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因此,不要为了房子轻易离婚。理论上讲,离婚也没用。这也就是为什么自住型商品房在申购登记时,必须把夫妻二人的名字都登上。至于房本上写谁的名字,都会被视为这俩人的共同财产。 注:对付这一规定,希望增持自住型商品房,大概只有一个合法的办法:两名已满25岁的年轻人分别申购自住型商品房,各自中签买到后结婚。这样两口子就拥有了两套自住型商品房。当然,这种事可遇不可求,等也等不起。 3.限制交易时间。买到自住型商品房五年内不得转租转售,否则会遭遇严格的罚则“修理”。五年时间,基本上新的装修也住旧了。而且大笔资金沉淀在房子上超过五年,大概也算自住了。我倒是认为,这个时间应该延长到十年甚至二十年。而且,这个“五年”的概念,我觉得应该是以房本登记时间为准,一般情况下,房本登记时间是收房以后两三年内。目前上市的自住型商品房,**早也要2015年下半年才会交房。因此,中国共产党百年诞辰或党的二十大决策层新老领导交接权力之前,北京的二手房市场不应该出现自住型商品房的身影。希望监管部门加强监督,宁可让炒房人沉淀资金空着,也不能让它出租出售牟利。 4.限制交易收益。对于溢价收益,政府采取了见一面,分一半的方式。虽然有些近乎赤裸裸的“抢劫”,而且政府这么做并没有付出太多经济成本,但这样的确限制了投资投机的收益额度。此外,自住型商品房推出半年来,北京二手房市场步入下行通道,完全产权的二手房都卖不动,价格小幅下探,随着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和京津冀一体化的实现,北京吸纳新增人口的能力很可能逐渐减弱,加上即将走入社会的90后家庭普遍比80后家庭富庶(父辈接受了完整的高等教育,赶上了改革开放的黄金期和福利社会的尾巴),家里住房更多,对房子的需求不再迫切,届时很可能没人接盘了,自住型商品房的二手市场更加堪忧。 注:因此,50后和80后组合的世代家庭才是**悲催、**坑爹的一代,是历次运动和改革的牺牲品。他们的后代10后注定也会倒霉。 5.限制地理位置。自住型商品房的地理位置普遍比较差,以六环内外的房源居多,这些地区的发展还不成熟,基础配套还不健全,二手房市场还处于成长期,类似采育、于家务、平谷夏各庄等处的二手房交易量很低,客观上使买到自住型商品房的客户很难在未来5-10年内将其变现(除非去做抵押),只能放着自住。 其实,维系自住属性,就是回归住房的本来属性和第一特征,这条思路是对的。 (三)共有产权 近一两年,国家正在探索共有产权商品房发展之路,实现去投资投机,专自住需求,降低购房人的经济负担,通过产权分割的方式平抑房价。北京市的自住型商品房是一种有益尝试。北京市住建委主任杨斌提出,自住型商品房以后要坚持搞,这也给许多刚需吃了定心丸。 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共有产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1.购房人买房,政府参股。政府通过划出一定份额的自住型商品房专用土地,设定**高限价,在确保政府土地收益不减少的前提下,迫使开发商控制成本,向购房者适度让利,由政府名利双收。同时,政府以让利之名实现对购房人所购房屋的股权参与。让多少利,参多少股。开发商只是政府为实现参股而搭的桥而已。 2.购房人卖房,政府分成。购房人按照规定,持有自住型商品房满五年,准备上市租售,所得收益(盈利)的30%要交给政府。当然,为了规避交给政府的具体额度,购房人可以与接盘人做阴阳合同,做大初次购房成本,做小账面收益。但不管怎样,政府见一面分一半的概念已经形成。 3.购房人损失,政府不管。政府对于自住型商品房的参股,主要体现在共享收益上。既然我在房价上让利了,那么你有钱赚,我要分成。至于如果楼市持续下跌,自住型商品房的购入价低于周边二手房了,这个损失政府是不管的。因为,购房本来就是市场行为,既然要参与市场,就要自担风险。而且房本上只写了你的名字,并没有写市委书记、市长、住建委主任的名字。况且,房子本来就是给你自住的,把集体户转成家庭户的,不是让你投资的,外围价格涨跌跟你也没关系。而且,你只要不惦记着变现,我政府也不会去强迫找你分成。 因此,在所谓“共有产权”的旗号下,政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也就是俗话说的“有福同享,有难不管”。对于这种“有限责任”,你能说它是“不负责任”吗?
保障型商品房是什么啊?
144****4926 | 2018-12-05 21:11:49-
145****7193 1、申请保障型住房每个地方申请条件与方式不一样。
2、就成都市的政策参考一下
目前,成都市住房保障方式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保障方式的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为: (一)家庭年收入在28000元以下的家庭;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具有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正式户口。 二、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7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低于3.5万元),
3、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2018-12-05 21:13:12 -
133****9063 区别:
1.普通商品住房没有购买标准,只要有钱你就可以买。
2.保障性住房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等做出限制,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 2018-12-05 21:13:07 -
147****3626 自住型商品房产权怎么计算?自住型商品房产权多少年?
1、共有产权房让政府和购买者共同享有土地和房价的利益,并且共同承担土地和房产贬值的风险。由于产权及其共享,大大压缩了投机牟利的空间,将使共有产权房对投机者的吸引力大为降低,也使共有产权房比经济适用房更易于防控腐败和寻租。
2、随着自住房“共有产权”性质的明确,预计未来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也会有相应的微调。自住型商品房是为了解决中端群体和“夹心层”的需求,在购房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情况下,由政府给予支持。所谓“共有产权”,就是买房者和政府共有产权。
3、自住房政策未来的调整,应该涉及双方的产权份额如何确定,以及上市交易部分的分配比例等。要做到“再上市交易时根据产权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拿走”,首先需要明确共有产权性质,再确定各自产权份额。“共有产权”性质的明确,将有助于自住房销售、持有以及再上市等环节的顺利衔接,使其形成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
4、自住房产权性质的明确,是自身发展的水到渠成,同时也是我国保障房政策环境变化的体现。自住房的销售价格,可以做到便宜30%,是因为政府在土地出让阶段对房价进行提前锁定,也就是低房价来源于低地价。政府在地价上的“让利”,让自住房具有了共有产权的特征。
5、明确将自住商品房引向“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房”,当与住建部保障房政策的明确有直接关系。之前举行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发出了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信号。住建部着力推进各地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国家保障房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完善,为各地加快保障房建设明确了方向。
6、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一方面对廉租房和公租房实行并轨运行,另一方面指导各地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共有产权房让政府和购买者共同享有土地和房价利益,共同承担土地和房产贬值的风险。由于产权和的共享,大大压缩了投机牟利的空间,将使共有产权房对投机者的吸引力大为降低,也使共有产权房比经济适用房更易于防控腐败和寻租。
7、当然,共有产权房毕竟是“打了折扣的商品房”,仍然会招致一些不法之徒的觊觎。在积极发展自住型商品房的同时,也应及时出台相关法律细则,加大对骗购者的处罚力度,保证具有特色的共有产权房健康发展。 2018-12-05 21:12:57 -
158****0779 保障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等。其中: 1、经济适用住房是比较常见的,经常会在各大媒体听闻到。经适房主要是针对户籍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而设的; 2、安居型商品房条件比较宽泛,没有资产和收入的要求,但价格较高,主要为解决社会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的; 3、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一般同时推出,申请的条件基本和经适房的条件一样,但是对于转让房产的要求没那么严格,也可以单身申请; 4、廉租房基本是给辖区内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的
保障性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区别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对象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对象是非低收入无住房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申报收入和资产,并应符合家庭收入和资产控制标准,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不受收入和资产限制;经济适用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组成不同,即对低收入家庭和非低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
1.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2.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 就是说经济适用房也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
2018-12-05 21:12:51 -
132****1064 自住型商品房是限房价、限面积的政策性住房,原则上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但在取得房产证5年内不得出售。自主型商品房申请流程有五步:项目公示、网上申购、联网审核、公开摇号、选房签约。
一、自住型商品房是什么?
自住型商品住房简称自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
面积:按套型建筑面积计算,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
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二、自住型商品房是怎么发展来的?
自住型商品房是为有效满足自住和改善型需求,同时充分稳定房价,具有政策房和商品房的双重属性。1.政策背景
2013年3月底,北京出台“京十五条”,其中提出北京将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随后,北京在昌平、朝阳、海淀陆续推出了多个“限房价、竞地价”地块。2013年8月,北京市住建委将该类住房定位为“自住型商品住房”。随后,作为试点,北京在昌平、朝阳、海淀陆续推出了3宗“限房价、竞地价”地块,在土地交易前,政府就已经限定了将来销售的房价,比周边房价低约20%到30%。2.政策实施
(1)2013年10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性商品住房建设意见》,规定自住房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取得房产证不超5年不得转让。这是北京第一次出台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政策一出,自住商品房因其”7折购房”而迅速成为焦点。
(2)2014年2月8日,北京住建委发布《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对申购自住型商品房的资格、流程等做了进一步补充说明。3.政策影响
针对北京出台的自住型商品房政策,各房地产领域专业人士有各个角度的解读。
中投联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少峰: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对全国其他城市形成表率,主要是保障低端收入人群。长期有平抑房价作用,短期对房价影响不大。
经济学者马光远:自住低价商品房,价格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低30%,购房者有很大的利润和寻租空间。
高策地产服务机构董事长陶红兵:这个政策应该是政府为控制数据采取的另一手段,依然是治标不治本,其实是变相经适房,而拓宽的对象更是对购买群体的准入资格审核造成困难。三、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怎么申请?
根据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定,按照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北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2018-12-05 21:12:45
-
答
-
答
一,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保障房的主要分类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两限房,安居房。二,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统一设计,批量建造后,作为商品出售的房屋,通常是作为居民住宅。商品房一般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绿化、停车位等。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商品房的建设和交易通常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三,保障房在购买,出租,出售等方面有诸多限制。比如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不允许上市出售等(见当地政策),而商品房就没有类似的限制了。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相对于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房而言,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新的住房类别,就是自住型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是什么?申请条件有哪些? 什么自住商品房 1、首先它是商品房,但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就对开发商限制了未来的出售价格; 2、自住商品房购买者范围更宽,主要是社会夹心阶层,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但又不符合保障房购买资格的人; 3、购房对象不用审核收入,但目前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其他地方尚未执行。北京家庭需要审核名下是否无房或者是不是只有一套房,而非京籍家庭需审核是否符合购房条件以及是否无房。 4、申报对象由开发商统一提交到北京市房屋权属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购房资格。 5、项目开发商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相关信息。 6、购买自主型商品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需上交财政。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 4、北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条件 1、北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注: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
答
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北京市2013年所推出的定位为“自住”的商品房,此类住房价格大约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面向全市的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政策中拟规定,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自购房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该项规定类似于经适房和限价房,目的是为了确保这些房屋买来用于自住,而不是用来投资获利。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价格明显比商品房低,如果不加以限制的话,就可能被投资投机者利用,转手买卖获利。根据北京的限购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家庭实行限购;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即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与普通商品房有何不同1、价格差别:自住型商品房的价格定位为中低价位,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房低30%左右(政策强制要求)。2、户型差别:普通商品房的户型没有面积限制,而自住型商品房以90平米以下户型为主,较大也不能超过140平米(建筑面积)。3、购买条件差别:目前北京普通商品房也执行限购政策,从购买条件上来说,两则条件相同:名下无房的非北京籍家庭,购房者需在北京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者个税;名下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籍家庭或单身无房者。不过,自住型商品房申请者分为普通组和优先组,优先组先摇号,有剩余房屋再让普通组选房。4、转让限制:普通商品房转让没有限制,只要有房产证并且未处于抵押状态就可转让。而自住型商品房在取得产权证后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还需缴纳土地收益款等,且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房。
全部4个回答 > -
答
自住型商品房属于保障房。
全部5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