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买房、装修、租房、还房贷、退休、出国定居、丧失劳动能力、去世这些情况下都能提取公积金,但具体怎么操作还不太清楚。
全部6个回答 >上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152****2345 | 2018-12-02 15:42:38-
131****0238 、住房公积金缴纳条件是什么?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的在职职工,外籍员工除外。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也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4、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二、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1、一般来说,单位会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单位须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及与《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或《现金送款簿》。
3、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和转账支票,《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 2018-12-02 15:43:55 -
142****9820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2018-12-02 15:43:44 -
147****5754 以下单位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资格: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一、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二、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住房公积金设立登记程序及材料
(一)办理登记。
单位位应当准备以下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7、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如果要求对以前年度补缴的,还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
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审核批准
单位持证明材料和填制完备的表格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资料传递至受托银行。
(三)账户设立
受托银行录入相关信息通知单位办理账户设立。单位按到受托银行通知后,持二表及有关资料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018-12-02 15:43:28 -
153****9279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8-12-02 15: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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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连续缴存满12个月以上才可以使用只要跟房子有关的就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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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注意看提示里的第4条!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什么叫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都有哪些?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政策性住房,主要是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两限房的有关贷款政策比照政策性住房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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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提取: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E、其他住房消费。中慧公司温馨提示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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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未提取帐户资金;2、借款人及配偶在本市购建普通自住住房。3、借款人及配偶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无未清偿贷款,没有为其他借款人提供担保。4、借款人购建房行为(指签订购建房合同时间)发生在提出贷款申请之前1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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