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的前身是暂住证,2011年11月1日,江西省正式实施《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增加了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待遇。《江西省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明确居住证的申领、发放、使用等相关服务管理,将于4月20日起施行,此前按照《办法》已经领取居住证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全部3个回答 >续办暂住证问题?谁比较清楚的,可以分享下吗,谢谢!
143****5962 | 2018-12-01 10:47:07-
153****2495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2018-12-01 10:47:40 -
135****3088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2018-12-01 10:47:33 -
135****4242 居住证(暂停证已经被居住证取代)续签:应该参考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9条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资料(续签需要带上原来的居住证),去当地的派出所或者经派出所授权的其他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续签。 2018-12-01 10: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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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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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育龄妇女应当提交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三)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五)工作单位证明(如果有工作单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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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1、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2、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3、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 办健康证----可以到你希望工作的地方**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工作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如体检结果合格,即可取得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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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证需要下列手续:年满16周岁跨县(市)的暂住人员、拟在暂住地从事各种职业超过一个月的,应当自到达暂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站登记,申领《暂住证》。具体办理又分为:1、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及房主户口本,带领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4、劳改或劳教人员因保外就医、请假回家暂住的,须有本人持劳改、劳教场所的证明,在到达居住地24小时之内,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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