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令第 80 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 长 俞正声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质量 保 修 办 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全部3个回答 >房屋维修期限是多久啊?
134****7226 | 2018-11-26 14:54:05-
145****9504 消费者常常会忽视房屋的保修期,可能造成在保修期内房屋出现问题没有重视,过了保修期只能自己出资维修。根据2000年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消费者所购房屋的具体保修条款可在房屋交付使用的时候,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看到,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为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自己房屋的保修期限,注意房屋的不同部位的不同保修期限;
2、单个部位的保修期快到的时候,注意检查该部位是否出现问题;如有问题,及时与管理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进行维修;
3、通知管理处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维修的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凭据,主要包括房屋受损程度、交涉过程中的相关书面凭据等,如果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018-11-26 14:54:36 -
146****0846 国家规定的房屋各项保修规定及年限:
1、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
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6)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18-11-26 14:54:31 -
141****1785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是: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
管道堵塞2个月;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 2018-11-26 14: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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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房屋各项保修规定及年限:1、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2、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6)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保修期的起算点(1)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2)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房屋保修的起算年限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质量维修问题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维修的,要根据该房屋的产权性质来判断。(1)如果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的,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以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特约服务来对其进行维修,当然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2)如果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亦可要求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维修,费用则应由关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3)如果共有部分或者公共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经业主大会依法通过,可以启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来进行。房屋维修与物业服务费用的关系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而物业服务成本通常包括以下9项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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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下定金后一般三十个工作日之内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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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房屋各项保修规定及年限:1、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2、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6)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保修期的起算点(1)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2)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房屋保修的起算年限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质量维修问题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维修的,要根据该房屋的产权性质来判断。(1)如果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的,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以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特约服务来对其进行维修,当然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2)如果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亦可要求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维修,费用则应由关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3)如果共有部分或者公共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经业主大会依法通过,可以启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来进行。房屋维修与物业服务费用的关系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而物业服务成本通常包括以下9项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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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是有期限的,合同上都会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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