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们得了解一下,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的,在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只能销售给集体成员的一种房产形式。 这也不难理解,很多村中城,城中村越来越多,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体制跟不上形势的今天,于是出现了小产权房,这样的产物。 也算上是解决农村形式的城镇化进城的一个临时的解决方案。 第二:小产权房解决农村土地短缺问题,为什么被叫停? 首先:作为城中村,村中城来讲这样的房地产形式是一种有效的补充,但是作为规模化,势必影响正常的房地产市场。 每个人都很清楚,小产权房是集体所有,不上市交易,那么税金,土地出让金,甚至土地都是自己家的,购房者本身会省了很多钱。 那么,问题来了,开发商盯上了这一块,纷纷和村里合作,达到利润的**大化,成规模的在全国蔓延,势必会影响发那个地产整个市场的有序化正常发展。 其次:换句话来讲,这些集体利益的房产,政府是没有收一分钱税金,没收一分钱土地出让金的,规模化以后,政府利益受损了。 长期以往这样发展下去,势必会造成地方政府更多的赤字;房地产税收都知道,是归纳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也是归地方政府的;如果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地方政府会承载更多的压力,也会影响到地方建设和基础投资。 这可是大事,改革开放要深化,地方政府功不可没,无力承托就会影响到正确的方向,这里的决不允许小产权房规模化,症结就在这里。 第三:小产权房,合不合法,怎么确定? 小产权房也是经过审批和建筑部门的认可合法建设的,但是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首先:必须是村里组织的,由村委会为出面,以集体利益为主的形式;如果是由开发商操作的,那就是违法的,但是目前都是这么操作的,村里出面审批,村里私自出让土地等等,开发商盖房销售和受益。 其次:建设用地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土地归村里的所有村民集体所有;但是村里有偿转让给了开发商,村委会变相的成了土地爷。 **后:购买者和享有者必须为本集体成员所有,由此可以确认,非本村本集体人员购买的,利益将会受损。 第四:未来农地入市和耕地入市,小产权房也会纳入入市流程;那么正式市场化,需要那些条件? 首先:批建手续齐全,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归属村民所有,建筑为非违章建筑。 其次:入市补缴纳土地出让金,补缴纳税金,补齐税费统一确权发证。 **后:必须为本村的村民,你若是,非本村村民将会受到限制,因为只需户口这一项工作,就可以把你排除在外。
全部3个回答 >我想问一下安置房是小产权吗?
134****1461 | 2018-11-15 09:21:15-
132****7015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是可以上市进行自由交易的房屋;
2、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不得自由交易,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 2018-11-15 09:22:05 -
146****7411 你要是搞清楚什么是小产权房就好什么都明白了。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
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不管是哪一类拆迁安置房,都不会是小产权房。 2018-11-15 09:21:53 -
131****5128 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小产权房。
拆迁安置房:
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2、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2018-11-15 09: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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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经批准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不是小产权房。2、小产权房,简单地说就是指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这是违法的,而农民有权使用集体土地建设住宅,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是合法的。《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城乡规划法》第40条、41条规定,农村居民建设住宅,可以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显然,农民有权使用集体土地(宅基地)建造住宅,经批准使用宅基地建设的住宅是合法建筑,不是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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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给很多无力买房但又有住房需求的人提供了一条买房捷径。但购买这类房屋得不到法律和政策上的保障,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购买小产权房会面临以下风险:一、没有房产证、产权证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不能在房管局备案。因此,无法拥有房产证。办理产权证,需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而小产权房的开发者是不具备五证,因此小产权房购买者无法办理产权证。二、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和抵押贷款若需要购买小产权房,则是需要一次性交清放款的。不仅仅说是买房不能贷款,即便买完房,也不可拿房子做抵押到银行进行贷款。三、小产权房交易难小产权房若向非集体成员的第三人出售,因其没有房产证而无法完成产权过户,小产权房屋购买人完全可以与其他人再次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达到一房二卖或是多卖的目的,第三人的利益将得不到保证。四、拆迁补偿难,质量没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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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原因如下:1. 小产权房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2.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总结:所以小产权不能做上市交易,继而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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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所有的房子法院都可以查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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