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地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全部3个回答 >房产税的纳税主体是谁呢?
153****5954 | 2018-11-12 15:52:03-
153****6892 1、房产税的法定缴纳义务人是房屋产权人,在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下,由使用人代为缴纳。这里涉及一个民法“代理”概念,缴纳后,若后期产权清晰了,法定代缴人可向已确定的产权人提出追偿。
其一,合同未注明承租人还是出租人(产权人)负担缴纳该笔税款,则自然法定缴纳人是出租人(产权人),严格来说,同时其还要缴纳其收入的营业税、个所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房屋性质和使用性质确定税率,这点在后面详叙。
其二,合同注明由出租人(产权人)缴纳,则自然与法定缴纳人一致。
其三,合同注明由承租人缴纳,一般情况下,民法通则规定,尊重民事双方主体
意愿,按照约定方式执行承担约定义务,即承租人缴纳;但也有例外,若合同属于在胁迫等状态下签定,则为无效条款,此时承租人主张无效则需要出具胁迫状态的举证,胁迫一般是指自身财产权、健康权、生命权、人身权等受到制约和重大影响。
2、承租人也负有房产税的代缴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第十四条“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 2018-11-12 15:52:54 -
135****1177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扩围方案已停止。重点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据了解,未来的房地产税主体税种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收税标准将参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价值100万的房产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税负。有关房产税,实际早在2011年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在上海试点时,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比如一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其一年应缴房产税4200元左右。
"房地产税"比"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也就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但是房屋价值,而且还将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价值,应该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房地产税征收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税收怎么使用,是否用于教育、医疗、环境等民生领域,老百姓非常关切,这也将对政府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起到促进作用。 2018-11-12 15:52:49 -
142****6567 由出租方缴纳,他需要到地税局去申请开具发票并缴纳税收。
房产税:用于居住的缴4%,用于经营的缴12%。如果月租金超过5000元的,还需要缴纳营业税5%(居住3%),附加税费在0.5%,同时还要带征个人所得税2%。
补充:
你正常的经营应该按规定缴纳税收,而房产税不是你经营带来的应纳税收,是房东出租应该缴纳的税收。主体不一样,税法上也是规定明确的。你那协议上的税收,不应该包括房东应缴纳的房产税。
2018-11-12 15:52:43 -
145****3120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随着经济的发展,几乎每一个企业都会涉及到缴纳房产税,所以其税收筹划也显得尤为重要.房产税的特点一是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二是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三是根据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房产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产按租金收入征税 2018-11-12 15: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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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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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按照房屋所在地,如果纳税人的房产在不同地方,那么就要按照房屋不同的地点分别向税务机构进行申报缴纳。若房产税是按照房屋的原值计算的,那么企业按季度,个人半年分期履行房产税的缴纳义务,并且要在期满之日开始15天内进行申报纳税,如若是按房租进行征收的,房产税则需要按月进行缴纳税款,时间为收取租金次月的十五日内进行。另外,在房产税的计算问题上,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房产税具体的实施办法,要按照不同的省市,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政府规定来进行,不过大题都是一致的。房产税的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人将自己房屋进行生产经营使用,那么该月起就要缴纳。若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房屋是自己建造的,那在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开始缴纳。若是纳税人委托企业建造的,要在办理验收的次月起开始缴纳,若该房屋纳税人在办理验收前已经对其进行出租活动,那么就要在出租或者出借的当月开始,进行房产税的缴纳。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也是国家的强制规定,纳税人需要根据当地有关条例规定,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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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描述】房产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地税业务。县级业务。【报送资料】(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3份。(2)**申报或房产、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各3份,同时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基本流程】【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资料信息或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络申报后提交的纸质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纳税**指引,辅导纳税人申报纳税,提示纳税人填写税收优惠栏目。(3)纳税人可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或**(POS机)等方式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完税凭证。(4)办税服务厅人员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5)在办税服务厅或商业密集区提供自助办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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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税纳税时间答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这是政府针对目前市面上的房产投机者进行的一次宏观市场调控,以保证人民住房的公平、降低房价的有效方法。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税纳税时间有以下几点:1.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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