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拓展资料: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全部4个回答 >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156****4334 | 2018-11-10 13:59:52-
136****9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应当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因重新缴纳出让金,属于设定使用期限的划拨用地,需要根据法定条件重新申请办理划拨手续或出让手续,这种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属于规定,应当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够划拨土地,则需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对于没有设置使用权期限的划拨土地,就不用担心期限的问题了---以上答案由家律网整理提供 2018-11-10 14:00:51 -
132****2298 商铺土地使用权如果到期,使用权人可向国家申请延续商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若国家有商铺的拆迁计划,则国家对无偿征用土地并且对地上物做价格补偿,国家无商铺拆迁计划,则该商铺土地可以由原使用人按照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商铺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土地。
也可以据国家现在对商铺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自动续约。 2018-11-10 14:00:42 -
143****0170 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一般商业地产商铺产权是40年,40年后再交契税等一些税,这个商铺可以继续持有。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商铺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2018-11-10 14:00:26 -
133****1530 亲你好,根据国家现在对商铺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或服务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商铺土地的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商铺使用权,商铺的40年也就是指商铺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商铺土地租用时间, 不是房产, 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商铺的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土地如果到期,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商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商铺拆迁计划,则该商铺土地可以由原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商铺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4.如果国家有商铺的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且对地上物做价补偿。
5.商铺的权永久属于购房者,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商铺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这个放心就行了! 2018-11-10 14: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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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那么会自动续期,如果非住宅建设用地,按照法律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办理。而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若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晰的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目前不同的土地用途使用权的期限也是不同的,比如居住用地使用权为70年,工业用地使用权为50年,而教育、文化、卫生等用地使用权为50年,而商业、娱乐用地使用权为40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权为50年。通常土地使用权自开发商取得土地之日算起,因此在交房的时候,房屋的使用权的年限也有所损耗,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房屋时应当了解一下土地审批是什么时候完成的,如果是很早时候审批的,那么所取得的房屋使用权会更短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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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40年产权到期了可以选择继续续约。因为土地的权利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买的商铺是只有使用权。商铺的40年产权是指使用这个土地的年限,40年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的时间,产权到期可以继续续约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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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是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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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期限。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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