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所交税费有: 1.手续费 2.印花税 3.测绘费
全部3个回答 >离婚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有没有人知道的,求介绍,谢谢!
131****4097 | 2018-11-04 22:23:20-
137****7262 离婚后户口该怎么办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您就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2018-11-04 22:23:51 -
147****9464 户口当然可以拆分,携带原来的户口本,到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一张拆分证书,再到公安局户政科办理! 2018-11-04 22:23:38
-
158****1476 你不迁户口,绝对不可能分户口的.而且你现在也没有房产,也没办法把户口分出来.
有一个办法看你能不能走得通,让派出所单独给你父子一个户口本,当然户主还是你老婆,只是你们父子俩也有一个户口本而已,这样你需要什么户口本的地方起码不用老是去找你离婚的老婆要户口本.
我回答你这个问题,正好身边有实例:我一朋友一家户口落在一个亲戚户口下,当时不给开户口本,后来托关系找派出所所长签字后就单独给我朋友家打了一个户口本,当然户主肯定是朋友的亲戚. 2018-11-04 22:23:33
-
答
-
答
办理暂住证提交的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必须先明确收房入住流程。 1、请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 2、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无锡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两书一表)原件。 3、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验房,并填写《房屋验收情况表》。 4、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 6、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门钥匙。 7、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执此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 二、验收房屋质量有关书面材料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 2、整栋楼的《无锡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同时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注:只有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对开发商产生严格约束作用,开发商因此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 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 4、《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
全部5个回答 > -
答
能不能买房得看你有没有钱,跟离不离婚没关系。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回原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