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卖,如果贷款还没有发放,而且你的购房合同还没有去房管局备案,则可以直接去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原房主所购买的房为新房,只是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开发商还没有向房管局备案,这种情况下新业主直接和原业主达成协议,然后由原业主出面,将开发商处的信息更改为新业主的信息就可以了,这样的交易方式叫“合同更名”,更名后与购新房的政策是一样的。如果已经放款或者已经备案登记,则表示产权是你的了,就不能办理更名了,不过这样也不能直接过户,只能是由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要等房产证办妥后才能进行过户手续,其过户手续与购二手房一样。
全部3个回答 >买期房可以贷款吗
158****5907 | 2018-10-26 0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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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但前提是必须已经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权证,因为二手房交易是以房产证为准的。如果你已经贷款买了房,但房子依然在建设中,那你就可以以合同更名的方式将房屋转让出去。你需要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取得同意之后就可以先撤销原合同备案,然后再让买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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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发展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怎么还呢?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发展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买家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买家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买家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发展商的利益,发展商绝不会吃亏。所以,就只能由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52条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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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近两年买房。首先需要房产证或者备案登记卡(期房)**发票,买房合同。其他需要准备的资料需要去住房公积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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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问题是购买期房中常见的问题,您的想法我想大家都很理解,从个人角度、目前通胀及您做生意的角度来讲当然是越晚付越好。尤其是现在国八条出来了,现在房价还不好说哦! 但至于是否立刻去办,我还是建议您: 首先:我相信开发商不傻,应该在合同里对您办理贷款的时间会有约定,所以您仔细看下合同,先保证自己不要违约才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办理贷款。毕竟合同是有效力的,不要因为不想早还贷款(您说的利息是一样,您早一年开始还,也早一年结束还款不是吗?),而出现违约,到时开发商解除合同,您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您可就亏大了!如果没有 约定那您自由度就大些了!等着开发商给您发催告吧! 其次:我想说的是,期房贷款还款一般有两种,银行对贷款也是有审批的。您到开发商及银行处咨询清楚,一般的银行是先签后审(并不一定是您签了就生效就一定要开始还贷的,银行也可能不批准您的贷款,那按合同约定,您可是需要自行筹集现金支付房款的)。就买期房办理贷款还贷有两种可能1、您说的是一种情况,付过**之后,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在开发商和您的资料齐全后,立刻审核批准您贷款,将贷款放给开发商,之后您就要开始还贷款了,2、另一种情况,您跟付过**后,跟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开发商可能在房屋封顶或竣工时才会将资料备齐,让银行审批贷款,(这种方式开发商也会要求先签订合同,这样有两个考虑:一、签约时就把贷款合同签了,让客户少跑一趟,二、银行在当时可以集中办公,将贷款合同签好,逐步收齐客户方贷款资料),审批通过银行将贷款放给开发商,然后您再开始还贷。虽然都在付**后签订贷款合同,但银行审批及客户的还款时间却是不一样的。所以这个还是建议您可以问下银行或开发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还贷,是哪种情况,如果是后者!那就省事了! 第三、如果您确认了确实是您担心的情况,但还是想晚些支付,给您以下几个建议,1、现在国八条出来,估计能买房子的少了,所以跟开发商还是有商量的余地,可以去商量,商量好的话,**好是签定个补充协议;2、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您配合开发商的通知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去办理贷款,但是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很多,资料可不一定立刻能提供齐全,您是配合办理贷款了,但有些资料的提供需要一些时间,因晚交几天资料就要说您违约也太不尽人情了吧,具体尺度您可要把握好哦!呵呵,如果合同里对于办理贷款时间有明确约定,我想您首先还是要保证自己不违约的情况下,再考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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