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选购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产权年限。二手房购买者在准备买房的时候不知道大产权到底是什么。下面就请随搜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大产权房的相关规定与计算方式,另外还有大产权房到期后购房者该怎么办。1、大产权的定义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后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任由买卖双方商定,只要双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这里,房屋的全部产权与房屋的所有权是等同的,只不过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相对于“部分产权”而言,“全部产权”才有存在的意义。二手房产权年限计算方式: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2条明文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高年限为70年。”期限从土地使用者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通常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于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的明确约定)。 而购房者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权,是开发商转让给购房者的。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2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比如1995年开发商签买到该房屋所属土地的使用权,并且使用权是70年,那么到2015刚好满20年,不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该土地的使用权就还剩50年,70-20=50年。也就是新房主只有50年的使用时间。大产权房产权到期怎么办?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科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如果届满后由于城市建设或其他政府行为要拆除房屋,收回土地,同样会根据相关拆迁管理办法给予业主相应的补贴。不管是二手房还是新房建议大家都要了解这个房屋产权年限方面的问题,尤其是二手房产权年限,因为可能经过几个人的交易,房子的归属权和产权年限可能有相关的问题调整,需要大家仔细辨别了解之后再请教相关专家才准备下手购买,因此购房者必须搞清楚这些问题才能进行购买事宜。
全部3个回答 >大产权房是什么意思?到期怎么办?
146****4829 | 2018-10-16 20: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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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909 大产权的定义
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后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任由买卖双方商定,只要双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这里,房屋的全部产权与房屋的所有权是等同的,只不过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相对于“部分产权”而言,“全部产权”才有存在的意义。
2018-10-16 20:54:43 -
138****0723 1、首先大家需要明白的是,房屋的产权以及土地的使用权这一块儿。你买了合法的房子,房子的产权是你的,也就是这个房子是你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却不是你的,这是国家的。
2、其次所谓的房屋产权时间也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开发商在盖房子的时候需要向拍地,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才能盖房子。而盖的房子的产权有50年的商用房和70年的民用房,这其实都是一样的,就是土地使用时间长短罢了。
3、这里需要大家明白的是土地的使用时间是按照建设用地拿地的那一天起,而不是你购房的时间起。所以越往后你的可使用的土地时间越短。这个是非常重要的点。
4、接下来讲今天的问题: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现在在物权法上面还没有明确的说明。但是一般来说,房子肯定是你的,等到土地使用期限到了以后,大家可以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5、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后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任由买卖双方商定,只要双方能接受,即可成交。
6、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在这里,房屋的全部产权与房屋的权是等同的,只不过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相对于“部分产权”而言,“全部产权”才有存在的意义。 2018-10-16 20: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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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选购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产权年限。二手房购买者在准备买房的时候不知道大产权到底是什么。下面就请随搜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大产权房的相关规定与计算方式,另外还有大产权房到期后购房者该怎么办。1、大产权的定义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后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任由买卖双方商定,只要双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这里,房屋的全部产权与房屋的所有权是等同的,只不过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相对于“部分产权”而言,“全部产权”才有存在的意义。二手房产权年限计算方式: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2条明文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高年限为70年。”期限从土地使用者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通常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于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的明确约定)。 而购房者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权,是开发商转让给购房者的。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2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比如1995年开发商签买到该房屋所属土地的使用权,并且使用权是70年,那么到2015刚好满20年,不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该土地的使用权就还剩50年,70-20=50年。也就是新房主只有50年的使用时间。大产权房产权到期怎么办?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科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如果届满后由于城市建设或其他政府行为要拆除房屋,收回土地,同样会根据相关拆迁管理办法给予业主相应的补贴。不管是二手房还是新房建议大家都要了解这个房屋产权年限方面的问题,尤其是二手房产权年限,因为可能经过几个人的交易,房子的归属权和产权年限可能有相关的问题调整,需要大家仔细辨别了解之后再请教相关专家才准备下手购买,因此购房者必须搞清楚这些问题才能进行购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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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续期。原因如下:1、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3、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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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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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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