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要问的具体一些,您是指您想买那的房子都要交什么税还是指什么啊?。。
全部4个回答 >房产税政策有哪些规定
155****3609 | 2018-10-10 02:26:56-
137****6382 房产税新规定:
一、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8-10-10 02:28:01 -
152****4005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2]
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征收对象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8-10-10 02:27:41 -
136****8297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名银行总行所属分支结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7)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8)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0)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2018-10-10 02: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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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重庆房产税政策答
重庆中心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调整为25820元/平,上涨3714元/平米,起征点是重庆城区新住宅成交均价的2倍,重庆第九次调高起征点,调房幅度是历年之最,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免纳房产税的房产有国家机关等房产,由国家财政自用的房产,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和缓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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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政策变动可能会影响您的贷款计划和还款能力,建议提前咨询,了解最新的贷款政策和利率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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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上海的房产税政策答
上海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该是应税面积乘以新购房单价的70%,然后再乘以税率,而上海房产税的税率目前是在0.4%~0.6%之间,适用的税率暂时是被定为0.6%。上海房产税在征收的时候,对于面积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是上海本地的居民,那么可以给予人均60平米的免税住房面积的扣除,但超过这个规定的面积则需要正常的缴纳房产税。上海的房产税每年都需要缴纳,一般是在每年年底的时候来交付当年的税费。不过上海的房产税也是可以减免的,只要能够达到减免条件即可。你比如说如果房子是自己的首套住宅房,并且也是上海本地的户口,那么这套房子就可以免征房产税,但如果是非上海的户籍,那就需要缴纳房产税了,另外如果是非上海的户口,只要上海的居住证满了三年,那么缴纳的这些税费是可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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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最新房产税政策答
最新房产税政策表现为:目前,房产税征收标准通常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其中,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税率为1.2%。从租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租金收入,年税率为12%。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属于地方税,为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做出重要贡献,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可以为地方财政筹集市政建设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地方财力不足。通常情况下,对房屋所有者征收房产税,主要是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加强对房屋的管理,提升房屋使用效益,控制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如果房产税能够对房屋所有者的多套房屋征税,那么也就抑制房产投资和投机行为,阻止房地产市场泡沫化,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