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可以的。你去单位办理公积金委托划扣,然后带到公司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即可办理望采纳谢谢
全部3个回答 >贷款买房,能办理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吗
156****4577 | 2018-10-08 20: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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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610 可以申请办理月冲还款,完成后就可以使用公积金每月交房贷。
申请“月冲还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借款人或配偶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逐月“冲还贷”时,借款人为正常还款状态。
申请逐月冲还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冲还贷”的扣划方式按照借款人选择,经该中心审批同意的“冲还贷”采用系统自动扣划方式,从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借款人或配偶其中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扣划额度时,系统按照与该中心签约账户自动扣划。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累加冲还。在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后,按照正常还款日进行扣划(遇节假日顺延)。
办理流程:
申请冲抵还贷时,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婚姻证明。
已发放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德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协议书》。
新申请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委托协议。
中心授权贷款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委托协议,并将协议书报送一份到中心 2018-10-08 20:55:46 -
133****7183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
1、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一年余额。
2、公积金逐月还贷操作:每月15日银行开始划账。
逐月还贷的操作手续其实很简单,只要贷款买房的市民,在公积金账户上保留有1年的余额,比如每月的缴存额为1000元,账户余额达到12000元了,就可以到买房按揭的银行去签订委托协议了。
假使公积金每月的还款额为800元,如果公积金月缴存额为900元,那么刚好还完公积金的贷款本息,多余的继续保存在公积金账户;如果月缴存额只有700元,那不足的100元就要按月补齐到还款账户。
公积金逐月还贷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4、《当地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上网下载或到贷款银行领取,填写后经所在单位盖章;
5、《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到贷款银行复印,并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申请人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申请人须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打印并盖章);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供经公证的代办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注意事项
1、《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书》生效后,由管理中心采用报账制方式,根据借款人上个月在委托银行的贷款还款金额,上月缴存额少于其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差额由还贷人在原还款代扣卡上补足;上月缴存额大于其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以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相同的金额从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至其还款代扣卡上。
2、公积金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的便民服务措施,两者各有利弊。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指出,逐月还贷能利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来还款,但在整个还贷期间,还款计划不变,所需偿还的利息也没有减少,因此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而逐年还贷抵偿的是贷款本金,可以减少今后的贷款利息支出、加快还贷的速度,所以比较适合希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的购房者。 2018-10-08 20:55:40 -
145****5742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办理贷款(包括商业住房贷款)后,可以选择在每年的四月或 十月到中心办理一次用公积金冲抵住房贷款余额的手续,公积金贷款者如果想省去每年的来 回,也可选择和中心签定自动委托还贷协议,由中心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办理自动冲贷,直到 贷款还清为止。 下面是办理具体冲贷业务时需要出具的资料:
一、偿还无锡地区(包括市区、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公积金贷款提取
1、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
3、购房借款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办理该项业务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 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
二、偿还无锡地区商业购房贷款及无锡地区以外购房贷款转账提取
1、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
3、购房贷款合同。
4、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5、至办理该业务上一个月的还贷情况依据(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还贷明细、贷款 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6、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承诺书。
7、购房借款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办理该项业务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 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 2018-10-08 20: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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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确实实行了这项新业务,需信用良好未逾期还款和账户余额大于2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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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份代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还贷,代扣金额为代扣当月还款额+下两个月还款金额,不足部分在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存折上扣划。例如:某借款人一月份借款,月还款额为1000元,公积金帐户余额1500元。还款规则为:二月份中心将在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存折上扣款1000元。三月份中心代扣住房公积金1500元(三月还款额+四、五月还款额),三月还款后还余500元挂账。四月份中心在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存折上扣款500元,另冲抵挂帐500元,四月还款1000元。五月份中心将在该借款人所提供的活期存折上扣款1000元。以后月份扣款按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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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有两种委托划扣的方式:1、逐月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1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次月开始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其中约定月缴存额6倍的公积金不能用于扣划。 2、逐年扣划还贷:在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每年1次按指定时间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其中约定保留金额为100元。在选择逐年扣划还贷的同时,委托人可选择降低月还款额或缩短贷款期限,并且每月仍需用自有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额。 3、借款人和配偶选择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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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对冲还贷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人)在本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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