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1、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如何界定?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权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不考虑你和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日期。2、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房屋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二、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房屋70年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其他住宅也有不同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按法律规定,商品买入后就拥有权。但是,房屋却有些不同。消费者购入房产后,对房屋实际上是拥有产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却只有70年,所以才导致房产实际产权也只有70年。土地实际上是属于国有,所以才会有70年限制这一说法。尽管如此,70年的限制也并非令人难以接受,毕竟政府的政策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本。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如果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权也就自然消失。
全部3个回答 >房子70年产权到期以后,房屋会怎么处理呢?
133****6961 | 2018-09-13 01:31:31-
139****4354 房屋产权70年,所说的年限是指的土地年限,房子本身是没有年限的,如果年限到期了后,会有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如果建筑物还能继续使用的话,产权人只需要缴纳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我们的土地使用权是在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那天开始计算的,而不是我们拿到房产证的那天开始喔! 比如说某人在2014年购买了某处房产,但是土地是在2000年就取得使用权在开发了,那么这70年产权到手的时候,实际上只剩下56年。 这也提醒大家:买房的时候,切记要留意房屋剩余的产权年限还有多少年,不然到期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又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置房支出。
2018-09-13 01:32:24 -
141****6756 特别关注 现房价高企不下,虽然明年政府仍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价格的调控,但作为普通市民来说,买房不是拍脑袋瓜就可以下决定的事情,需要多方面对比,慎重再慎重。有许多市民在拿到房产证之后摸不着北,我们耗尽毕生心血为了套房子,可这套房子却只有50年或70年的产权,难免让人产生疑问:在70年产权到期后究竟是“到期后无偿收回”还是“续费使用”呢?
土地有年限,房子无年限 市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向笔者透露,消费者对房屋产权问题多数一知半解,许多业主和购房者都会问到这个问题,但其实这是对“产权”的误解,消费者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产权没有年限。
国家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高于70年,出让30年、50年或70年都属合法范围。过去,开发商从政府手中拿到土地使用权,有的30年,有的50年,**长70年。
清远市区一些早期如2000年前拿到地块的项目,现在已剩下36年的土地使用权。有业界人士透露,50年、70年之分要看地块的性质,如今的出让合同写清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证实了这一说法,目前只有40、50、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区分,没有了综合用地性质的年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的区别,一字之差结果截然不同 新通过的《物权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做了进一步的划分,区别对待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建设住宅用地使用权,从而与先前的土地管理法相吻合。这样的规定对普通百姓的生活影响深远。因为现在城市住宅用房屋,除了国家划拨土地之外,基本上是在出让的土地上建造的,国家把地出让给开发商,是有期限的,例如40、50、70年,住宅**长是70年。
如果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为70年,房屋的使用寿命长于这个年限的话,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显得尤其重要,不少市民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而业界人士告诉我们,土地有年限,房子无期限,当房子到了50、70年以后,如没有其他改造处理,将会自动续期,《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现在也有不少商业用地都改作住宅用地来炒卖。有的开发商对购房人宣传的是住宅用地,结果签约后购房人发现是商业用地。按照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商业用地或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期满时是不能自动续期的,需要提前申请续期,而且肯定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对社会公众的生活影响很大。所以需要市民在购房之前火眼金睛,辨别其中的不同。
焦点:房屋产权及相关条例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2、而《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则做出了“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或“出让人无偿收回”等约定。
A:购买商品房后,由住建局发放的房产证,国土局则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些地区会在房产证上注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清远的是没有注明的,另一方面,如业主需求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开发商协助向国土局申请。
A:要买房子首先要看两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有的,房产证是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购房者购买后,则属于业主所有,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
业主购买商品房,目前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发放国土使用证,业主如有需求,则需要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向国土局申请。
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权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不考虑你和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日期。
比如一个开发商2006年买的土地使用权,3年的开发时间,你2008年买的房子,20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产权时间从2006年算起70年。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
A: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才开始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从首批拥有房产证的业主至今也不过30多年,距离产权70年还有一段距离,目前国家暂无条例明确规定,产权到期后的具体处理方法。现在普遍认为的是,到期后交纳一定费用便可以继续续期,但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没有明文规定。
Tips: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
1.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2.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
3.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
4.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
5.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2018-09-13 01:32:19 -
136****3560 按照2007年10月起施行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2.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07年8月30日起施行修订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
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1、居住用地“使用权”70年
2、工业用地“使用权”50年
3、商业用地“使用权”40年
4、综合用地“使用权”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
综上,按照《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18-09-13 01:32:11 -
151****2151 现在的商品房一般是70年的产权,这个是什么意思,另外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呢?专家回复:70年产权是指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2018-09-13 01:32:03 -
157****8834 你所谓的产权,不存在50年及70年的说法,50年或是70年,这只是土地的使用年限,按照我国的国情,土地是属国家所有,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只拥有其使用权,而你所说的房屋的产权是永久性的。
现行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届满,需继续使用的,须提前一年向国土局申请,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可继续使用。
一般情况下,除非是市政规划须收回该幅土地,否则都得批准其土地使用权。所以你完全可以放心,至于土地出让金如何收法,50年以后70年以后什么国情,不得而知。 2018-09-13 01: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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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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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1、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 不是房产, 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2、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3、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房屋的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4、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不是说70年到期权利就作废,需要重新设定权利,而是到期后自动延期,这意味着权利依然有效,不能重新设定,只需要续期而已,因此续期收费的标准不能按照重新设定权利的标准来收取,而且续期的收费应该比权利设定的收费低很多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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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了吗?房子70年产权将变成永久产权。这是真的嘛?小编只能告诉你,是真的……想太多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落幕,关于70年房屋产权将会取消的消息就喧嚣尘上。传言说:以后房产没有40、50、70年的限制,大家以前纠结的这些将毫无意义!以后都将是统一不动产权证!以后房子将永远都是大家的!永久产权! 这种说法的由来源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告,公告中表示,中国将鼓励房地产开发商降低房价,以消耗一部分库存。国家将推动地产商的整合,并鼓励他们改变自己的营销策略,并撤销对房屋所有权过时的限制。 而取消70年产权的说法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候,就被认为埋下了伏笔。9月27日,国土资源部透露,全国31个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成;同时,北京、上海、重庆、江苏、贵州已经全面完成所辖区域市县职责整合任务。9月22日,深圳市的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正式更名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为全国一线城市中,首家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城市。另有消息称,房产证也将正式退出广州的历史舞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不动产证不仅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还详细标明了“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 多种信息叠加在一起,简直能完整拼凑出一幅“永久产权”的路径图。不过,这显然是一种误读。 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得到《宪法》保护。根据《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我们一般说的40年、50年、70年的设限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高为40年。 在土地私有化之前,取消7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毫无可能的。 70年的产权限制让人如此不安,无非是担心到期了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物权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但是《土地法》上写着,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继续交钱。两个法中一个告诉你可以有权利继续住,另一个法告诉你再交点钱,交多少钱,续多长时间,却并没有明确规定。有声音就此认为,这或许是在“过时的限制”内。 不过,取消房屋所有权限制更重要的是为不动产登记开路。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两个功能:一是明晰和保护产权,二是便利和保障交易。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意味着中国将形成一套独立的、全国联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制度,这套系统是今后房产税全面征收的基础,并将对未来的房地产调控手段产生影响。 关于产权,还有很多待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细则,不过,70年土地使用权的取消,在眼下是看不到可能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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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具体续期程序和费用标准,由国务院规定。这意味着,70年产权到期后,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但需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续期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这一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居民住房权益的保护,有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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