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市拆迁过程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2003年11月份,市政府出台了解困房实施管理办法,办法规定:(1)市区常住户(具有大中镇18个居委会户口);(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0m2;(4)市区无其他私有房产(包括门市房等)。如同时具备上述4个条件的拆迁户,可凭拆迁协议、户口簿、身份证提出申请。
全部3个回答 >我家条件不好,想申请解困房需要什么条件?
146****6267 | 2018-09-09 22:44:40-
142****5018 现在已没有解困房,统称为保障房。如果你有厦门户口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房,如果没有厦门户口,目前市里也准备弄公租房,提供给外来人员租住。具体可以去当地的居委会咨询。 2018-09-09 22: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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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088 为解决城市拆迁过程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2003年11月份,市政府出台了解困房实施管理办法,办法规定:
(1)市区常住户(具有大中镇18个居委会户口);
(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
(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0m2;
(4)市区无其他私有房产(包括门市房等)。如同时具备上述4个条件的拆迁户,可凭拆迁协议、户口簿、身份证提出申请。 2018-09-09 22:45:14 -
155****0816 申购程序如下:
一、购房人提交书面购房申请。需携带户口、身份证(及附复印件)和有关部门颁发或出具的下岗证、失业证、残疾证、低保金领取证及购房人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材料;
二、填写解危解困房住户申请表;
三、各区(县)人民政府对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后,报乌市房产局审批;
四、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或户口所在地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购买;
五、解危解困房审办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2018-09-09 22:45:04 -
146****2119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申请。●以投靠子女方式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单独申请。●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年收入5万元以下,4-5人户年收入6万元以下,6人以上户年收入7万元以下。】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控制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5人以上户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4、无住房或住房困难户。【2006年我市住房困难户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购。 2018-09-09 22: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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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程序如下:一、购房人提交书面购房申请。需携带户口、身份证(及附复印件)和有关部门颁发或出具的下岗证、失业证、残疾证、低保金领取证及购房人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材料;二、填写解危解困房住户申请表;三、各区(县)人民政府对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后,报乌市房产局审批;四、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或户口所在地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购买;五、解危解困房审办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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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的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60000元;(三)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家庭低于36万元,4人户家庭低于45万元,5人户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条件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申请人为农业户口的,应是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家庭;单身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标准为3人户及以下家庭年收入低于88000元, 4人户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116000元。(三)申请家庭总资产净值为3人户及以下家庭低于57万元, 4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76万元。(四)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5平方米。具体申请过程及其它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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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城市拆迁过程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2003年11月份,市政府出台了解困房实施管理办法,办法规定:(1)市区常住户(具有大中镇18个居委会户口);(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0m2;(4)市区无其他私有房产(包括门市房等)。如同时具备上述4个条件的拆迁户,可凭拆迁协议、户口簿、身份证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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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限价房申请人条件1.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2.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并且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认定住房面积时,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4.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规范认定标准,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申请且已购买定向销售和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除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之外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二、离异人员须在离异满两年后方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离异时间以法院相关判决文书或离婚协议注明的离异日期为准。三、未婚人员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提供由所在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登记记录。四、申请人取得《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后在有效期内未购房的,其《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作废,申请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五、与取得《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申请人共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共有人须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共有人与申请人在同一户籍的,向销售企业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共有人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籍的,向销售企业分别提供共有人和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共有人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籍,且共有人为申请人父母或子女的,还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双方关系的公证文书原件。共有人为申请人配偶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销售企业人员当场对申请人及共有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在复印件空白处标注“该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核对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加盖销售企业章,原件退回,留存复印件,其中公证文书留存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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