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担保是没有影响的,就怕你所担保的款项出现了纠纷,那就有影响了。
全部4个回答 >我给别人房贷担保了,他贷款没还清,我还可以贷款吗?
158****8192 | 2018-08-10 10:52:57-
151****6215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这块的硬性要求的,但是做担保人的信息也会体现在自己的信用报告中,而申请贷款时,毫无疑问的是贷款机构会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也就是说,若担保人所担保的贷款出现了逾期,那么,自己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到影响,申请贷款恐怕就比较困难了。
不过,若被担保的一方贷款是正常还款的,或者只是轻微的逾期,那么,担保人再申请贷款还是有可能经过的。当然,自身贷款的必要条件还是要满足的,比如说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收入。
另外,作为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担保人需要代为偿还贷款。担保人在申请贷款时,贷款额度可能会受到负债的影响,贷款额度通常不会很高,但**终额度还是要结合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来综合评定。
所以为他人做担保也需要慎重考虑,一定要对借款人足够了解,并确保对方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否则,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要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 2018-08-10 10:54:00 -
147****8473 担保人要想贷款的话从理论上是可以的
但是肯定有一定的困难,银行要综合考虑各项因素
因为从银行方面来理解,担保人是协助你还贷款的,他本人有没有能力承担另一笔贷款需要进行评估。
2018-08-10 10:53:53 -
153****1172 只要你的条件符合银行房贷要求就可以贷款的,不过你既然跟别人做过担保,这个是要视其担保的金额来定的,一般不超过5万元的,都是可以办理贷款的,但是收入证明要能够满足自身贷款金额和担保金额的总和才可以!
如果担保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话,一般是贷款不了的,只能让被担保人把贷款还清,撤销担保后,你才可以办理贷款的! 2018-08-10 10: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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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积金担保人,是不能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在担保期间不可以的,除非购房者过了担保期、贷款人提前还款、或者找另外担保人替出劳动者后才可以的。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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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房贷或车贷(均是按揭贷款),没有逾期还款记录,再买房是第一套或第二套可以贷款,第二套**款50%,利率享受不到优惠。如果原有贷款是其他贷款,逾期没还上,那就贷不到款了,第2套房可以,第3套的话国家刚给停了,这就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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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为别人担过保,这属于或有负债,如果借款人的贷款正常,没有出现逾期或呆账,你是有权利申请购房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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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购买二套房时也能贷款,不管首套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再次申请商贷买二套房的,但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1、2015年3月30日,人行银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2、二套房贷的**比例由原来的**低六成下调至**低四成,改善性需求的购房门槛大为降低与此同时,公积金房贷的门槛也进一步调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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