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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3个回答 >已购买,但未办理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158****7564 | 2018-08-06 15: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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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418 满足条件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过户和上市交易的,通常的条件是购买满五年。
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发布文号:建住房[2007]258号,第三十条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二、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2018-08-06 15:26:09 -
151****0005 经济适用住房能否上市交易? 按照《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我市相关规定,用于拆迁家庭定向安置或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其它面向非拆迁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购买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如何确保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居民? 答: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给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主管部门设置了三道“关口”。
一是严把资格审核关。各区房管局严格按照受理条件,开具《购房证明》,并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查与核对; 二是开发单位严把销售关。销售单位负责查验购房证明,购买人与购房证明姓名不一致的,销售单位拒绝向其出售;姓名一致的,签定合同后要收回购房证明留存备查。主管部门定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罚。 三是把好产权办证关。经济适用住房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与网上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方能办理权属登记。 2018-08-06 15:25:50 -
142****7298 5年。经适房上市买卖需要确认经适房是否满五年,五年不是买房日期,是契税发票上的日期,或者房产证发放日期。一般契税的时间会比房产证日期早1年左右,所以只要看契税日期满五年就可以了。
经适房转商品房所需材料:
1 户口本;
2 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少3张);
3 结婚证(必须带,若转让给年龄大的父母,已没结婚证的,可以用户口本证明夫妻关系也可);
4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不带也可,大厅可以帮助打印,不收费,就是耽误时间);
5 房本中的户型图和房屋登记表各两张(登记表一定要将所有权人名字隐去);
6 买经济适用房时已缴纳的综合低价款证明(蓝色纸)和契税证明及其复印件;
7 房本及复印件。 2018-08-06 15:25:43 -
144****4998 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判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产登记时间是否已满5年,以住房产权界定卡所标注时间为准。“2000年以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因为没有发放产权界定卡,以房产证上的办理时间为准。”他说。 ■不满5年想出售,由政府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时间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如需出售,由政府按原出售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 ■今年起,新购经适房上市需按商品房市价补差价
根据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新购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需按上年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补足差价方可出售。
▲▲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根据规定,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市区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并非一成不变,一般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住宅用地,目前我市执行的基准地价标准为一级每平方米2400元,二级每平方米1650元,三级每平方米1125元,四级每平方米750元,五级每平方米525元,六级每平方米375元。
如果您需要了解所住地段的具体土地级别,可以到国土资源局的土地登记中心,或者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窗口进行咨询。 ▲▲收益所得视购房时段、面积、楼层而定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部分,收益所得按购房时段对应标准收取;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部分,收益所得按对应标准的双倍收取。 购房时段具体标准有三类:1995年至2000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200元收取;2001年至2007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300元收取;2007年8月以后购房的,收益
所得按每年公布标准收取。
鉴于楼层不同,其差额也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浮动。(详见下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售住房楼层为高层建筑(7楼以上),则差额系数按7层楼顶层系数的80%即0.56执行,不再浮动。 ▲▲具体补缴多少,您可以这样算
工作人员通过实例为我们详细解释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 例如,位于涧西区嵩山路附近的某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有一套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的房子需要上市交易。其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发卡时间为2005年8月;其土地证上标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平方米。
首先,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这一规定,假定土地等级为三级,按每平方米1125元收取,则应缴费用为1125元×15×20%=3375元。
其次,根据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的时间为2005年,90平方米应缴纳的收益所得标准按照每平方米300元执行,超出的5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600元收取;根据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差额系数为1.3。据此,缴纳的收益所得共计(90×300元+5×600元)×1.3=39000元。
因此,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为3375元+39000元=42375元。 ▲▲办理上市交易,这些资料缺一不可
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时,您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购房者不需要)、房产证、房屋产权界定卡。
另外,如果房屋产权界定卡上的姓名并非一人,则需全部到场才能办理。
据介绍,您可以到位于开元大道市政府西边的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交易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到市住房办窗口填写《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出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
2.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分别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市财政局窗口缴纳收益所得款;
3.持以上缴纳费用票据到房管部门窗口办理交易手续,缴纳契税、交易费等费用; 4.交易成功,购房者领取户名更改后的新房产证;
5.购房者持新房产证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领取更名后的新土地证。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的有效期为30天,逾期重新申请。另外,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产权人若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不再具有购买此类住房资格。
2018-08-06 15: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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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购买其他住房,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经济适用房交易后就成为商品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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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未取得房产证之前房屋不能进行任何交易,请办理出房证后再办理买卖交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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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据目前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必须满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溢价的一半交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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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房改房申请登记程序:申请(房改办受理)—审核出具《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房改办)—配图(二楼测绘窗口)—签订《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三楼资金监管窗口)—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交费领证(三楼发证大厅)。注:1、赠与、交换、司法判决的,不签订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2、房改办办公地点:丰富路127号一楼住房保障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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